那人用前门钥匙开了门,走进去,后面跟着一个小伙子,正在笨拙地摘下鸭舌帽。他穿着带有海水气息的粗布衣裳,置身在这宽敞的门厅里,显然是不得其所的。他不知道拿自己的鸭舌帽怎么办才好,正把它塞进上衣口袋,对方就伸手拿了过去。这一下干得又从容又自然,叫这笨手笨脚的小伙子感激得很。“他会体谅人,”他这么想。“他会对我照应到底的。”
他紧跟在那人后面走,肩膀一摇一摆的,两条腿不知不觉地张开着,好像这平坦的地板正随着海浪的起伏在一忽儿翘起、一忽儿下沉似的。他这样摇摇摆摆地迈步,使这些宽敞的房间似乎显得太狭小了,他心里还怀着恐惧,生怕自己那宽阔的肩膀会撞上门框子,或者把那较低的壁炉架上的小摆设给带下来。他在这些形形色色的东西中间走着,时常东闪西避,这一来平添了不少危险,其实这些危险只存在于他的心里。在一架大钢琴和屋中央一张高高地堆满书本的桌子之间,空着好些地方,尽够五六个人并肩走过,然而他还是战战兢兢地走过去。他两条粗大的胳膊软弱无力地垂在身子两旁。他不知道拿这两条胳膊和两只手怎么办才好,他心情激动,一看到一条胳膊似乎就要碰上桌子上的书本,就像一匹受惊的马儿般猛地朝旁边一跳,差一点把那只琴凳子带倒。他看见前面那人走起路来从容不迫,才第一次发觉自己的走路样子跟别人的不一样。想想自己的走路样子竟这么粗野,他不禁感到一阵羞愧。他前额上冒出一颗颗汗珠,于是他停了步,用手绢儿抹抹紫膛色的脸蛋。
“等一等,阿瑟老弟,”他说,想用开玩笑的口气来掩饰自己的不安。“一下子叫鄙人这么样,可受不了啊。给我机会定定神。你知道,我本来不想来,再说,我看你的一家子也不见得巴不得看看我吧。”
“没关系,”对方这样回答,要他安心。“你不用见我们怕。我们也不过是普通人——啊,有我的信。”
他走到桌子边,撕开信封就看,给这位生客一个定神的机会。这位生客会意,心里很感激。他天生富有同情心,懂得好歹,因此尽管外表上神色慌张,心里可感觉到别人的好意。他擦干前额上的汗水,朝四下望着,控制住自己的感情,脸上不流露出来,然而眼睛里还带着惊慌的表情,如同一头野兽生怕掉在陷阱里去时的神气一样。他处身在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里,害怕会出什么事,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明白自己的走路样子和一举一动都笨拙得很,又生怕自己所有的品性和能力都同样地犯上了这种毛病。他非常神经过敏,自惭形秽得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因此对方从信纸顶上偷偷对他投射的那一瞥感到有趣的眼光,像匕首般热辣辣地直扎进他的心里。他看到了这一瞥,可是一点儿不动声色,因为在他所学到的东西中间,有一项是怎样约束自己。这匕首般的一扎,还伤了他的自尊心。他埋怨自己,本来就不该来,可同时又下了决心,既然来了,那不管怎么样,总得熬到底才是。他脸上的线条变得硬绷绷的,眼睛里闪出好斗的光芒。他比较随便地往四下望着,目光炯炯地留意着一切,把这美观的室内陈设的每一个细节都印在脑海里。他两只眼睛之间的距离很宽,什么东西也逃不出他的视野;当它们饱览面前的美景时,好斗的光芒消失了,代替它的是一股热烈的光彩。他对美是敏感的,而这里正有着给他感受的东西。
一幅油画吸引了他的视线,把他迷住了。一股大浪轰隆隆地冲击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弄得浪花四溅;天空中一片黑压压的孕育着暴风雨的乌云;那道浪涛以外,有一条迎风行驶的领港帆船,船身倾斜得使甲板上什么东西都看得见,正在破浪前进,背景是一个风雨欲来、落日映照的天空。画幅上洋溢着美,不可抗拒地把他吸引住了。他忘掉了自己走起路来的那副笨拙相,向画幅走近一点,走得很近。美顿时从画布上消失了。他脸上显出迷惑的表情。他眼睁睁地望了望这一片活像用油彩随意乱涂出来的东西,然后走开去。全部的美一下子又回到画幅上去啦。“这幅画会变戏法,”他想,接着就不再去想它了,尽管在感受这些形形色色的印象的当儿,他有时不禁感到愤慨,为了变一个戏法,竟然牺牲这么多的美。他不懂得油画。他从小看惯的只有五彩石印画和石版画,这些画,不管你近看还是远看,总是线条明确而轮廓分明的。不错,他也曾见过油画,在铺子的橱窗里见过,可是橱窗上的玻璃使他不能迫不及待地把眼睛凑近去看。
他掉过头去望望在读信的朋友,看到了桌子上的那些书。他眼睛里顿时出现一股热烈的渴望,活像饿着肚子的人一看到食物,眼睛里顿时露出贪馋的神色一般。他凭着冲动迈一大步,肩膀左一摇右一摆的,就到了桌子边,亲切地翻阅起书本来。他看着一本本书的书名和作者的名字,挑几段文字阅读一番,眼睛爱恋地瞅着,双手抚摸着这些书本,有一次,还认出一本他以前看过的书。除了这本以外,可全是陌生的,作者也全是陌生的。他偶然翻到一本史文朋的诗集,就一直看下去,忘掉了自己在什么地方,脸上红通通的。他有两次用食指按在看到的地方,把书合上,看作者的名字。史文朋!他要记住这个名字。这个家伙有眼光,他一定体验过五光十色的生活。可是,史文朋是谁呢?①他跟多半诗人一样,死了上百年了吗?要不,他还活着,还在写作?他翻到书名页……哦,不错,他还写过别的书;好,他明儿早上第一件事就是上公共图书馆,去找几本史文朋写的东西。他又阅读起来,读得出了神。他没有留意一个年轻女子走进屋子来。等到听见阿瑟的声音,他才发觉,阿瑟说的是:
①史文朋(1837—1909),英国诗人兼文艺批评家,其作品以抒情见长,反对传统,热情奔放,为当时青年人所特别喜爱。
“罗丝,这位是伊登先生。”
书本合在他的食指上,他还没有转过身来,便被第一个崭新的印象弄得心里卜卜跳,这印象不是由那个姑娘,而是由她弟弟的话引起的。他这肌肉发达的身子里,是一团打着哆嗦、感觉敏锐的神经。哪怕外界对他的知觉极轻微的一碰,他的思想、感觉和情绪就会像明灭不定的火焰似的跳动、摇曳起来。他出奇地颖悟、敏感,他那万分紧张的想象力一刻不停地活动着,在分辨事物的相似和不同的地方。使他心里卜卜跳的是“伊登先生”这个称呼——他一辈子尽被人家叫作“伊登”,“马丁·伊登”,或者光是“马丁”。这一回竟是“先生”啦!他心想,这当然是了不起的事啦。他的头脑好像一下子变成了一架巨大的照相机的暗箱,他看到自己的意识周围,一望无际地排列着一幅幅自己生活里的情景:汽锅室、水手舱、野营、沙滩、监牢、酒窟、传染病院、贫民窟的街头等地方的情景,在这些不同的场合中,人家对他的称呼的方式,好比一根线,把这些情景贯串在一起。
接着,他转过身来,看到了那个姑娘。一见到她,他脑海里的幻景便马上消失了。她是一个苍白、轻盈的人,长着一双大大的、脱俗的蓝眼睛和一头浓密的金发。他没有看清她穿着得怎么样,只看清那身衣裳跟她一般的出色非凡。他把她比作长在一根纤细枝条上的一朵苍白的金花。不,她是一个精灵,一个天仙,一个女神;这般超凡脱俗的美,人间哪儿找得着!要不,也许书本上说得对,上流社会里她那种人多的是。她大可以被那个家伙史文朋来歌颂一番。说不定他在描绘桌子上那本书里的那姑娘伊索尔特②时,脑子里正有着像她那样的一个人呢。这许多视觉、感觉和思想方面的活动全是一下子产生的。他处身其间的现实境界可一刻也没有停顿过。他看见她的手朝他自己手边伸过来,她一边凝视着他的眼睛,一边像男人般大大方方地跟他握手。他认识的娘儿们没有这样握手的。说起来,她们多半干脆就不握手。种种联想、他过去跟娘儿们打交道的种种不同的情景,像浪潮似地涌上他的心头,大有淹没一切的气势。可是,他摆脱了这些联想,只顾对她看着。他从没见过这么样的女人。他过去结交过的那批娘儿们,跟她一比,真是天差地远!一下子,他过去结交过的娘儿们都出现在她的两旁,排成一行。在这仿佛永恒的一刹那间,他站在一个画像陈列馆的正中,她在那里占着中心的位置,四周陈列着许许多多女人的画像,全得由他飞快地扫一眼来权衡轻重、测量大小,而她本人呢,就是轻重、大小的标准。他看到那些脸色憔悴的女工,还有市场街南面③的那些吃吃痴笑、叫叫嚷嚷的姑娘。接着出现的是牧场里的女人和皮肤黝黑、抽烟卷儿的墨西哥女人。这些女人的形象又被排挤掉了,接着依次出现的是穿着木屐、走起路来扭扭捏捏的、洋娃娃似的日本女人;五官生得小巧、被打上堕落生活的烙印的欧亚混血儿;身材丰满、头戴花冠、肤色棕黑的南海④小岛上的娘儿们。所有这些人,全被一帮奇形怪状的、梦魇般可怕的娘儿们遮没了——那是在白教堂区⑤人行道上拖曳着脚步走的邋遢婆娘、灌饱了烧酒的老娼妓,以及这个广大的地狱里所有的满口粗话、脏手脏脚的母夜叉,她们用可怕的女人形象作伪装,折磨着水手、海港里的穷鬼和人间地狱的渣滓。
②伊索尔特,亚瑟王传奇中的人物,共有两个,此处指马克王的妻子,骑士特利斯特莱姆的情人。史文朋把伊索尔特和特利斯特莱姆之间的悲惨情史作为题材,写成他的长诗《里昂奈斯的特利斯特莱姆》(出版于1882年)。
③市场街为旧金山主要通衢,从东北到西南,斜贯市区,把市区划分为二。市场街北面为商业区:银行、商行、大商店等多半开设在那里,还有大饭店、剧场等娱乐场所。市场街南面为圣堂区,是工厂、作坊、工人住宅、贫民窟的所在地,为全市最古老地区,人口密集,物质条件很差。
④南海,原指南半球的海洋,后特别指赤道以南的南太平洋。
⑤白教堂区,位于伦敦东部,为贫民区。
“请坐吧,伊登先生,”姑娘在说话了。“自从阿瑟告诉了我们,我一直盼望着跟你见面呢。你那次真勇敢——”
他不以为然地挥挥手,喃喃地说他干的事根本算不上什么,任何人都会这么干的。她留意到,他挥动着的那只手上有些在愈合中的新擦破的伤口,再一望另一只软弱无力地垂着的手,也是同样的情形。她那机灵、敏锐的眼光还注意到他腮帮上有着一条伤疤,还有一条露出在前额的头发下,另外还有一条一直往下,一端被浆硬的领子遮住了。她看到他紫膛色的脖子上那道给硬领磨出来的红痕,忍不住想笑。他显然是不习惯戴硬领的。她那女性的眼光也注意到他穿的衣裳、廉价而不美观的式样、上衣肩部的皱褶以及袖子上的一连串皱纹,这说明了鼓鼓囊囊的二头肌的所在。
他一边挥着手,喃喃地说他根本说不上干了些什么,一边听从了她的吩咐,预备在椅子上坐下来。他羡慕地看她从从容容地坐下来,然后蹒跚地朝她对面的椅子走去,满心感觉到自己的一副笨拙相。这对他是一种新的经验。他一辈子到这时为止,从来不知道自己的举动到底是文雅还是笨拙的。这一类关于自己的想法,从来没有钻进过他的头脑。他小心翼翼地在椅子边上坐下来,被自己的两只手弄得苦恼不堪。随他把手放在哪里,它们总是碍事。这时候,阿瑟正走出房去,马丁·伊登用恳切的眼光目送着他。他一个人跟这个苍白的、精灵般的女人待在屋子里,感到不知所措。没有酒保,没法叫酒,没有小厮,可打发他上街角去弄一罐啤酒来,用这种社交用的饮料来交流友谊。
“你脖子上有那么一条伤疤,伊登先生,”姑娘说话了。“这是怎么回事?我相信,一定有段冒险故事吧。”
“给一个墨西哥人扎了一刀,小姐,”他润润干燥的嘴唇,清了一下嗓子才回答。“打了一架就是了。我夺掉了他的刀子,他还想一口咬掉我的鼻子呢。”
尽管他讲得轻描淡写,他眼前却出现了那个炎热的星光灿烂之夜,在萨利那·克鲁兹⑥的那一幕热闹的情景:一片白色的沙滩,海港里蔗糖汽船上的点点灯火,远处喝醉了酒的水手们的说话声,推推挤挤的码头工人们,那个墨西哥人脸上的怒火,星光下一双恶狠狠的眼睛里的凶光,钢刀扎进他脖子时的刺痛,涌出的鲜血,旁观的人群和叫喊声,两个身子,他的跟墨西哥人的,紧紧扭在一起,滚来滚去,扬起一阵阵白沙,从远远的某处地方还传来一阵叮叮咚咚的柔和的吉他声。当时正是这光景,他现在回想起来还感到毛骨悚然,心想不知道画墙上那幅领港帆船的那个人有没有本领把它描绘出来。他想,白色的沙滩、星星、蔗糖汽船上的灯火,画出来一定精彩,再说,沙滩中央那两个打架的人周围,还有黑压压的一群人呢。他认为,那把刀子也该画上去,它在星光下闪亮着,看起来一定出色。可是这一切,他在话里一点儿也没有透露。“他还想一口咬掉我的鼻子呢,”他用这句话作为结束。
⑥萨利那·克鲁兹,墨西哥东南部一海港,滨太平洋。
“啊,”姑娘说,声音又微弱又悠远,他注意到她那富于表情的脸上露出吃惊的神色。
他自己也不由得感到吃惊,窘得被太阳晒黑的腮帮上微微泛红,可是自己却觉得腮帮热辣辣地发烫,好像在锅炉间里对着敞开的炉门似的。像持刀格斗这一类下流事,显然不是跟小姐谈话的适当的话题。书上写的人们,她那个生活圈子里的人们,是不谈这种事的——再说,也许他们也不知道有这种事呢。
他们想进行的谈话就这么停顿了短短的一会儿。接着,她用试探的口吻问起他腮帮上的伤疤是怎么回事。他一听她的问话,就明白她正在竭力讲他熟悉的话,因此打定主意讲她熟悉的话,而不讲自己的。
“这不过是桩意外,”他说,一边伸手摸摸自己的腮帮。“有天晚上,没有风,浪可打得高,把主帆桁吊索给打断了,跟着辘轳也掉了。那根吊索是用钢丝绕成的,像条蛇似的来回直摇晃。值班的人全想抓住它,我冲上前去,给甩了一下。”
“啊,”她说,这一回可带着会意的口气,虽然暗地里觉得他话里有很多莫名其妙的地方,她弄不懂“吊索”是什么,“甩”又是什么意思。
“史威朋这个人,”他开始实行自己的计划,可是竟把“i”念成了长音。
“谁呀?”
“史威朋,”他重说了一遍,还是发错了音。“那个诗人。”
“那是史文朋,”她矫正他。
“对,正是那个家伙,”他结结巴巴地说,腮帮上又热辣辣起来啦。“他死了有多久啦?”
“什么,我可没有听说他已经去世了呀⑦。”她惊奇地望着他。“你在什么地方结识他的呢?”
⑦按史文朋逝世于1909年,本书故事的时间背景是20世纪开头的几年,当时诗人尚未去世。
“我从没跟他照过面,”对方回答。“可是就在你进来以前,我在那边桌子上的一本书里看了些他的诗。你喜欢他的诗吗?”
他一提出这个话题,她就口齿伶俐地谈起来。他觉得好过了一点儿,就把身子从椅子边上微微地挪进了一点儿,两只手紧紧地抓住了椅子的把手,好像椅子会从他身子下面溜掉,把他摔倒在地板上似的。他总算叫她讲她自己熟悉的话了,当她滔滔不绝地往下讲的时候,他拚命用心听着,弄不懂她那个漂亮的脑袋里竟会藏着那么许多知识,一边陶醉在她脸上的苍白的美色里。他听得懂她的话,尽管从她嘴里熟极而流地掉出来的那些生疏的字眼儿,以及他头脑里从未印进去过的批评词句和思想方法,叫他大伤脑筋,然而这些词句和思想方法刺激着他的思想,叫它兴奋。这就是精神生活,他想,这就是美,既温暖又奇妙,他绝对想不到竟会是这么样的。他忘掉了自己,用饥渴的眼睛紧瞅着她。这个女人值得你为她而活,去赢得她,为她奋斗——对,还值得为她死呢。书上说得不错。世界上真有这种女人。她就是其中的一个。她给他的想象装上了翅膀,于是一幅幅巨大、明亮的画面自动展开在他眼前,在这些画面上,模模糊糊地隐现着一个个巨大的浪漫传奇中的人物,他们干下了英雄事迹,为了女人——为了一个苍白的女人,一朵金花。通过这幕摇摇晃晃、颤颤悠悠的幻象,像通过一片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一般,他紧瞅着这个有血有肉的女人,她就坐在那里,尽谈着文学和艺术。他一边也在听着,可是只顾紧瞅着对方,不知道自己的眼睛死盯着不动,也不知道自己本性里一切男性的气质全闪耀在这双眼睛里。可是她,虽然对男人的世界简直什么也不了解,身为一个女人,还是强烈地感觉到他这双火辣辣的眼睛里的力量。从来没有男人对她这样看过,这叫她发窘。她说话结结巴巴的。她在发表的议论的线索也找不到了。他叫她着慌,可是说来也怪,被他这么瞧着,又叫她喜欢。她的教养警告她:有危险,要出错儿,这是微妙、神秘而又诱人的;同时她的本能却在她身子里响起号角般的声音,怂恿她越过等级、身份、得失,来接近这个从另一个世界里来的旅人,这个粗手粗脚的小伙子,手上带着伤痕,不习惯戴硬领,脖子上给磨出一道红痕,这个小伙子,再明白也没有,被粗俗的生活玷污了,弄脏了。她是洁净的,她的洁净的本性起了反感;可是她是女人,她正巧刚刚开始懂得做女人的矛盾。
“我说的是——我刚才说些什么呀?”她一下子顿住了,想到自己这么尴尬,不禁乐得哈哈笑。
“你刚才在说,这个史文朋所以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诗人,是因为——你就只讲到这个地方,小姐,”他提醒她说,心里觉得好像一下子饿起来了,并且一听到她的笑声,脊梁上就一阵阵直痒,痒得好舒服,活像有虫子在爬上爬下似的。他心想,真像银子,真像银铃儿在响叮当;这一刹那,他一下子被带到一片遥远的土地上,那里,他坐在粉红色的樱花下,抽着烟卷儿,听尖尖的宝塔上当当地敲着钟,召唤足登草鞋的信徒们去顶礼膜拜。
“不错,谢谢你,”她说。“史文朋所以失败,归根结蒂一句话,是因为他,嗯,太粗俗。他有不少首诗根本就不应该让人看⑧。真正伟大的诗人的每一行诗句里都充满着美丽的真理,它唤起人性中一切崇高而尊贵的品质。伟大的诗人的作品一行也不能删掉,删掉一行,世界就受一分损失。”
⑧史文朋写了不少艳情诗,为当时维多利亚朝的“正人君子们”所不齿,甚至有人称他为兽欲主义者。
“我读到的那一点儿,”他迟疑地说,“我原以为是了不起的。我压根儿不知道他竟是那么一个——一个下流坯。我看,他在别的作品里才显原形的吧。”
“你刚才看过的那本书里就有不少行诗句可以删掉,”她说,声调一本正经的,又坚决又独断。
“我准把它们给漏了,”他说。“我读到的可全是好货。它们全像点着了火,亮闪闪的,直亮到我的心坎里,把里头照得通通明,像太阳或是探照灯那样。这是它们给我的感触,可是,我想我对诗是不大在行的,小姐。”
他无能为力地住了口。他被弄糊涂了,痛苦地觉得自己讲得真语无伦次。他在刚才看到的作品里感到生命的伟大和光辉,可是他说的话是不恰当的。他表达不出心里的感触,他暗地里把自己比作一个水手,在黑夜里,在一条陌生的船上,在不熟悉的活动桅索中间摸索着。得了,他想,现在得由他自己来熟悉这个新世界啦。他从来没有碰到过自己要想了解而没法了解的事物,现在是时候了,他该学会怎样说出自己心里的意思,这样才能叫她了解。她在他心目中显得愈来愈伟大了。
“拿朗费罗⑨来说吧——”她在说。
⑨朗费罗(1807—1882),美国诗人,名著有长诗《海华沙之歌》(1855年出版)、《伊凡吉林》(1847年出版)等。
“嗯,我看过他的东西,”他冲动地打断了她的话,一个劲地想显显自己的那一丁点儿学识,把它尽量发挥一通,巴不得要她知道,自己不完全是个蠢笨的草包。“《生之礼赞》、《登峰造极》⑩,还有……我想就这么些啦。”
⑩这两首短诗是朗费罗最脍炙人口的作品,前者歌颂人生,劝人抓住了生命,埋头苦干;后者歌颂不屈不挠、奋发上进的精神。
她点点头,微微一笑,不知怎么着,他觉得她这一笑带着宽容的意味,简直是在可怜他。他真是个傻瓜,这么不懂装懂。朗费罗那家伙很可能写过不知多少部诗集呢。
“原谅我这么打岔,小姐。我看,跟你说实话吧,这一套东西我懂得不多。这不是我的本行。可是我决定要把它变成我的本行。”
这句话听起来活像一声恫吓。他的语气是坚决的,他眼睛里闪着光芒,脸上的线条变得严峻起来。依她看来,似乎他的牙床骨也变了样;它往前冲得咄咄逼人,叫人不快。同时,一股强烈的男性气概似乎从他身上涌出来,冲击着她。
“我想你一定能够把它变——变成你的本行,”她说罢就是一笑。“你十分坚强。”
她的目光在对方那肌肉发达的脖子上停留了一会儿,这脖子很粗,肉筋隆起着,简直像公牛的一般,被太阳晒成紫膛色,充分显出体魄的强健和力量的充沛。尽管他坐在那里,涨红了脸,低声下气的,她可又感到被他吸引住了。叫她吃惊的是,自己心头涌起了一个荒唐的念头。她认为,要是能够把自己的双手搁到这脖子上,它的力量和精力就会一股脑儿地流进自己的身子。她被这个念头吓坏了。这念头似乎对她揭露了自己本性里过去意想不到的一种劣根性。再说,在她看来,力量是一种粗俗、兽性的东西。她理想中的男性美,一向是弱不禁风、文质彬彬的那种美。然而,这个念头还是摆脱不掉。叫她弄不懂的是,自己竟会想望把双手搁在这被太阳晒黑的脖子上。说实在的,她自己根本说不上壮健,因此她的肉体和精神所需要的正是力量。可是她不明白这一点。她只明白,从来没有过一个男人像这一个那样影响着她,这个人讲起话来全然不顾到语法,时时叫她吃惊。
“对,我可不是病人,”他说。“真正穷得到了吃尽当光的地步,我连废铁也消化得了。可是,我刚才得了消化不良症。你说的话,多半我都消化不了。你知道,从没受过这种训练。我喜欢书本、诗歌,我一有空就看书,可是就从没像你那样把它们好好儿想过。因此叫我谈就不行。我好比一个航海家,手边没有海图,也没有罗盘,在一片陌生的海洋上漂流。现在我可要弄明白自己的方位啦。也许你可以矫正我。你刚才讲的那一套,是怎样学来的?”
“我想,是靠上学学来的,还有自修,”她回答。
“我小时候也上过学,”他不以为然地开口说。
“嗯,可是我是指高中、讲座和大学呢。”
“你进过大学?”他不禁直率地诧问道。他觉得,她跟自己的距离愈来愈远了,起码又远了一百万英里。
“我现在正在大学里念书。我念的是英语专科。”
他不懂什么叫“英语专科”⑪,就在心里记下了这个不懂的名词,把谈话继续进行下去。
⑪英语是英美人的语言,孩子大起来,理所当然地会讲英语,因此马丁想不通为什么大学里竟有专门研究英国语文的英语专科。
“我得念多久书,才能进得了大学呢?”他问。
看到他有这样的求知欲,她对他笑笑,表示鼓励,然后说:“那得根据你已经读了多少年书来决定。你从来没有进过高中?当然没有啦。那么你念完初中没有?”
“我离开学校的时候,还差两年毕业,”他回答。“可是我在学校里总是以优秀成绩升级的。”
一转眼,他就恼恨自己这么夸口,狠狠地紧抓住椅子的把手,弄得每个指尖都发痛了。这当儿,他发觉有一个女人正走进房来。他看到姑娘从椅子里站起来,轻快地走到来人跟前。她们彼此亲了一下,把胳臂勾着对方的腰肢,朝他走过来。这准是她的母亲,他想。她是一位颀长的金发妇人,长得苗条、美丽、雍容华贵。她的服装不出他的所料,跟这样一座屋子十分匹配。这件衣服的优美的线条,叫他看来喜欢。她和她这身服装一起,使他想起戏台上的女人。于是,他想起看到过同样打扮的、同样华贵的太太小姐们走进伦敦的戏院子,而他自己呢,站在一旁观看着,被警察推到遮篷外边去淋毛毛雨。接着,他的思想一下子跳到了横滨的大饭店去,那边,站在人行道上,他也看到过华贵的太太小姐们。接着,横滨的市区和海港的成百上千的画面开始掠过他的眼前。可是眼前有急于要办的事逼迫着他,他就一下子打消了记忆中那些千变万化的情景。他明白必须站起身来,让人介绍,因此心情痛苦地好歹站了起来,站在那里,裤子上膝盖的地方鼓起着,两条胳膊软弱无力而滑稽可笑地垂着,绷着一张脸来迎接这场临到头上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