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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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自从第一次遇见罗丝·摩斯的那晚以来,他拚命读了一个星期书,可还是不敢去看她。他好几次鼓起勇气想去,然而在袭上心头的顾虑的影响下,他的决心垮了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去看她最适当,也没有谁来指点他,他生怕犯下一个没法挽回的错误。摆脱了那批旧相识和过去的生活方式,又没有新的伴儿,他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只有看书,他一连好几个钟点埋头看书,换了一般人的眼睛,准得毁掉十来双了。可是他的眼睛挺强,它们有一个强健非凡的身体作后盾。再说,他的头脑是片休闲地。就书本上的那套抽象的思想来说,它过去一辈子老是休闲着,如今可已准备就绪,盼着下种了。这头脑从没被学习弄得精疲力竭过,因此它用一口利齿咬住了这些书本中的知识,不肯放松。

等到这一星期的末了,他觉得好像已经过了好几个世纪,因为过去的生活和看法被抛得非常远了。可是因为缺乏准备工作,他受到了挫折。有些书籍需要事先有好多年的专门研究才看得懂,他竟然也想看。一天,他看的哲学书是一本过了时的,下一天,却是一本超时代的,这一来叫他的头脑被相互冲突和矛盾的理论弄得糊里糊涂。对经济学家的著作也是同样的情形。在图书馆里同一只书架上,他找到卡尔·马克思、李嘉图、亚当·斯密和密尔①的著作,而一个经济学家的深奥的法则,一点儿也不给他线索,说明另一个的理论是过时的。他被弄糊涂了,可是想弄个明白。他在同一天内,对经济学、企业和政治发生了兴趣。有一回,他穿过市政厅公园,看见有一群人围在那儿,中间站着五六个人,涨红着脸,扯高了嗓门,在认真地讨论着。他站到听众中去,从这些人民哲学家的嘴里听到一种新鲜而陌生的语言。他们中间有一个是流浪汉,另一个是工人鼓动家,还有一个是法学院学生,其余是唠唠叨叨的工人。他第一次听到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和单一税②,知道还有着种种相互斗争的社会哲学。他听到几百个陌生的术语,因为书读得实在太少,而这些术语正是他从没触及的学术科目中的。由于这一点,他没法完全听懂他们的辩论,只能猜测、臆想这些陌生的词句包含着什么意义。再说,还有一个黑眼睛的饭店侍者,他是个神智学者③;一个入了工会的面包师,他是个不可知论者;一个老头儿用一套“自然即公理”④的奇怪的哲学叫大家摸不着头脑;还有一个老头儿,滔滔不绝地谈论着什么宇宙,什么阳原子和阴原子。

①李嘉图(1772—1823),英国经济学家,其主要著作为《经济学原理》(1817年出版)。亚当·斯密(1723—1790),英国经济学家,其名著为《国富论》(1776年)。以上两人为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派的代表。密尔(1806—1873),旧译穆勒,为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名著有《逻辑学大纲》(1843年出版)、《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年)、《自由论》(1859年)等。其经济学方面的见解也属于古典学派。

②单一税,以一物为课税对象,废除其他捐税。此处指土地单一税,由重农学派在18世纪中提出,其理论为,只有农业生产才是真正的生产,故应以土地为唯一课税物。19世纪后期,美国政治经济学家亨利·乔治(1839—1897)提倡殊力。

③神智学者,一种神秘主义者,其信仰以佛教及婆罗门教的教义为主,提倡轮回的学说,致力人神媾通的研究。

④“自然即公理”(“what is is right”),自然主义伦理学派的主张,以为道德的标准不外乎就是“天理”。

马丁·伊登听了几个钟点才走开,只觉得头脑里昏昏沉沉的,他马上赶到图书馆去查十多个不寻常的字眼的意义。他走出图书馆时,胳肢窝下挟着四本书:勃拉伐茨基夫人的《秘密教义》⑤、《进步与贫困》⑥、《社会主义精义》和《宗教与科学之战》。很不幸,他先看的是《秘密教义》。每一行都满是他不识的多音节的字眼儿。他坐在床上看,词典搁在面前的时间竟比那本书更多。他查了那么许多生词,等到有些生词再出现的时候,他已经忘了它们的意义,又得再查了。他想出了一个办法,把词义写在一本笔记簿上,这一来写满了一页又一页。然而他还是看不懂。他一直看到早上三点钟,头脑里乱得一团糟,然而还是没有掌握住文章里的一点要旨。他抬眼一望,只觉得这房间好像大海里的船只一样,在一忽儿上升,一忽儿倾斜,一忽儿下沉。于是,他把《秘密教义》扔到墙角里,咒骂了好一阵子,扭熄了煤气灯,准备入睡了。对其他三本书,他的运气也好不了多少。这可不是因为他脑筋鲁钝无能;如果不是没有受过思想训练、没有用来思考的思想工具的话,他的脑筋是满可以领会这些思想的。他看出了这一点,因此一时怀着这个想法:旁的且不读,光读词典,读到能掌握词典上的每个词为止。

⑤勃拉伐茨基夫人(1831—1891),俄国神智学者,生平足迹遍及欧美两洲,曾经到过印度和西藏,1875年,在纽约成立神智学会,后来,把总会搬到印度。她去世的那年,信徒达10万人。《秘密教义》出版于1888年,为她的重要著作。

⑥《进步与贫困》,为美国政治经济学家亨利·乔治的重要著作,出版于1879年。作者在书中鼓吹单一税制。

然而,诗歌才是他的安慰。他读了很多,发现那些比较质朴的诗人给他最大的快慰,他们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他爱好美,他在诗里找到了美。诗歌,像音乐一样,深深地打动了他,虽然他自己还不知道,他实在正在训练自己的头脑,预备将来担当更繁重的工作。他的头脑像一张白纸,他所读到而爱好的不少诗篇,都不费力气地一节节印在这纸上,因此他不久就能够把读过的铿锵、优美的诗行高歌低吟一番,从中得到极大的愉快。后来,他偶然发现盖莱⑦的《古典神话》和勃尔芬区⑧的《寓言时代》并排放在图书馆书架上。这是个启发,像一道强烈的光芒,直射进他那无知的黑夜,于是他更贪得无厌地读诗了。⑨

⑦盖莱(1858—1932),美国教育家兼作家,致力研究英国戏剧的发展史,《古典神话》(全名为《英国文学中的古典神话》,出版于1893年)为其杰作。

⑧勃尔芬区(1796—1867),美国作家,致力研究神话传奇。《寓言时代》(出版于1855年)着重写希腊及罗马的神话。他另一本重要著作《骑士制度时代》(出版于1858年),写亚瑟王的传奇。

⑨按英国诗人的作品很多采用古代神话中的题材,或引用神话中的人物、典故等。上述两书是良好的参考书。

图书馆写字台边的那个管理员看到马丁来的次数那么勤,变得十分和气,看见他走进去,老是对他笑笑,点头招呼。正因为这样,马丁放胆干了一桩冒昧的事。他拿了几本书到写字台旁,等那人在借书证上盖印的时候,脱口而出地说:

“喂,我有件事想请问你。”

那人笑笑,注意听着。

“你认识了一位年轻小姐,她请你去看她,你该过多少时候上门去?”

马丁觉得衬衫紧紧地贴在自己肩上,因为这一来吃力得汗水直冒了。

“唔,我想什么时候都可以吧,”那人回答。

“不错,可是这情况不同,”马丁表示不同意。“她——我——唔,你知道,是这么回事:也许她不在家呢。她在大学里念书。”

“那么下次再去好啦。”

“我说的不能表达我的意思,”马丁结结巴巴地招认,一边打定主意完全听对方的吩咐。“我不过是个粗人,我从没见过什么社交界的世面。这姑娘跟我压根儿不一样,我呢,也跟她压根儿不一样。你看我这不是在发傻劲,对吗?”他陡地发问。

“不,不;绝对不,你放心好了,”对方坚决声明道。“你的要求并不完全是参考室的分内事,不过我十分高兴帮助你。”

马丁钦佩地望着他。

“要是我会这么扯,那就行啦,”他说。

“请问你说什么?”

“我是说,但愿我能讲得这么轻松,讲得客气,这一套玩意儿。”

“哦,”对方说,听懂了。

“什么时候去最好呢?下午?——不太近吃饭的时候?还是晚上?还是星期日?”

“我来告诉你吧,”图书馆管理员面露喜色地说。“你打个电话给她,问一声好啦。”

“好,我就这么办,”他说完,拿起书来就走。

他又转过身来,问:

“你跟一位年轻小姐讲话的时候——譬如说:丽茜·史密斯小姐——你叫她‘丽茜小姐’呢?还是‘史密斯小姐’?”

“叫她‘史密斯小姐’,”管理员用权威人士的口气说。“一直叫她‘史密斯小姐’——直到你跟她更熟悉了才改口。”

马丁·伊登就这样解决了问题。

“随便什么时候来好啦;我整个下午都在家,”罗丝这样说,这是他在电话里结结巴巴地问什么时候可以去还那几本书时所得到的回答。

她亲自开门迎接他,她那双女人的眼睛马上看清了裤腿上笔挺的烫迹线,还看出他多少改进了一丁点儿,虽然还说不上来改进了些什么。她还被他的脸打动了。他那股生气勃勃的劲儿,简直是一股蛮劲,像一阵阵浪潮似的从他身子里奔流出来,向她冲击。她又感到一股冲动,真想靠拢他去取得温暖,一方面又不禁惊异,一见着他,自己竟有这么大的反应。而他那方面呢,当她伸手问好、碰上他的手的时候,又感到那种叫人沉醉的莫大喜悦。他们俩不同的地方是:她是冷静而沉着的,而他却涨红着脸,一直红到头发根。他还是那副老样子,笨拙地跟在她后边一步一颠地走,肩胛一摇一摆,东歪西倒,叫人捏一把汗。

他们在起居室内一坐下,他就觉得比较轻松了——轻松得出乎他意料之外。她使他感到轻松;而叫她这么做的那种体恤别人的心肠,使他更疯狂地爱她了。他们从他借的那两本书谈起,谈到他深爱的那本史文朋诗集,还谈到他看不懂的那本勃朗宁诗集;接着,她把话题从这一个引到那一个,一边思量着怎样来帮助他的问题。从他们初次会面起,她就时常想到这问题。她很想帮助他。他激起了她的怜悯和柔情,过去谁也没有这样做到过,而她这份怜悯,与其说是对他有所贬损,还不如说是她母性的流露。她这份怜悯绝对不是寻常的,因为激发它的这个男人如此富于男人气概,叫她那战战兢兢的处女的心大为震惊,叫种种陌生的念头和感情刺激她的心灵,弄得脉搏卜卜的跳。跟前一回一样,他那截脖子吸引着她,一想到把她自己的手放上去,就感到甜蜜。这似乎仍旧是一股荒唐的冲动,可是她变得愈来愈习惯了。她想不到新生的爱情竟会用这种方式集中地体现出来。她也想不到,他在她自己心里激起的感情竟然就是爱情。她以为自己大不了对他发生了兴趣,把他看作一个有着种种潜在优点的不寻常的人物罢了,因此她甚至感到有点儿慈悲为怀。

她不知道自己在想望着他;他那方面呢,可是另一回事。他明白自己爱上了她,想望着她,他过去一辈子从没对任何事物这么想望过。他过去爱好诗歌,是为了美;可是自从认识了她,那扇通往爱情诗的辽阔原野的大门就大大地敞开了。她给他的理解,甚至比盖莱和勃尔芬区给他的还多。有一行诗,一星期前他不会想上第二遍——“天字第一号的恋人愿为一吻而死”;可是现在,它始终死钉在他脑海中啦。他对这行诗的妙处和真实性感到惊异;他这会瞅着她,明白自己会心甘情愿地为一吻而死。他觉得自己就是这个天字第一号的恋人,随你授予他什么骑士爵位,都不能叫他更得意。他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明白了自己为什么生下来。

他眼睁睁地望着她,听着她讲,心里的念头愈来愈放肆了。他回味着在门口跟她握手时所感到的欣喜若狂的心情,巴不得再握一次。他的目光时不时溜到她嘴唇上,如饥似渴地巴不得亲亲它们。然而,这种欲望里并没有一丁点儿下流或凡俗的成分。这两片嘴唇在她讲话时的每一个发音动作,叫他看在眼里,都觉得怪舒服的;然而它们可不是寻常的嘴唇,不是一般男女的那种嘴唇。它们的实质不仅仅是凡人的血肉。它们是纯然属灵的嘴唇,而他对它们的欲望,也似乎跟那种驱使他去亲别的娘儿们的嘴唇的欲望大不相同。如果他亲她的嘴唇,用他自己那有形的嘴唇去亲它们的话,那会是带着崇高而敬畏的热忱,跟人们亲上帝的圣袍时一样。他不知道自己心里产生了这种价值转换⑩,不知道当他对她看时,他眼睛里闪亮着的光芒,正是当爱情的欲望袭上心头时,人们眼睛里所闪亮着的那种光芒。他想不到自己的眼光竟如此热烈而富于男性气概,也想不到它的热情的火焰竟会打动她的心灵,使它起变化。她那感人至深的处女的纯洁性,使他自己的感情升华,并且加以改装,使他的思想变得纯洁、崇高,像冷澈的星空一般,要是他知道了自己眼睛里放射着这种光芒,就像一股热情的暖流,直流进她的身子,激起一股同样的热情的话,他准会大吃一惊。她被这种光芒微妙地打扰着,它不止一次地——虽然她不懂是什么道理——真讨人喜欢地闯进她的心灵,打断她的思路,迫使她不得不去摸索那中断了的、只吐露了一部分的意见。讲话对她一向是轻松容易的事,因此,要不是她明白正因为他是个突出的人物,才会这样打扰她的心灵,她准会想不通的。她对外来的印象十分敏感,因此,这个像一丝微风般从另一个世界里吹来的旅人,竟会对她发生如此大的影响,到底是不足为奇的了。

⑩价值转换,用崭新的标准来衡量事物的价值,特别指打破一切传统的标准,如德国哲学家尼采主张打破基督教的奴隶道德标准。

她思想意识里深藏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怎样来帮助他,于是她把谈话转到这个方向去;可是先谈到这一点的还是马丁自己。

“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给我提些意见,”他说到这里,看见对方表示默许,心里不由得卜卜直跳。“你可记得,上一回我在这儿,说过我谈不来书本那一套东西,因为我不知道怎样谈?唔,那次以后,我转了不少念头。我上图书馆去了好些时候,可是我用心看过的那些书本多半叫我摸不着头脑。也许我该从头说起。我一辈子没有过什么优越的条件。打小时候起,我就一直苦苦干活,可是自从上图书馆去了以来,用新的眼光来看书——而且看的也是新的书——我就差不多得出个结论来:我过去看的书全不对头。你知道,你在牧场和水手舱里看到的书,跟譬如说你在这所房子里所有的书就不一样。唔,我一向看惯的书本就是那一套东西。可是——我这可不是在吹牛——我跟同我搭伙在一起的人们也不一样。这不是说我比那批跟我一起走南闯北的水手和牧牛郎——你知道,我干过一阵子牧牛郎的行当——我比他们要强多少,不过我老喜欢看书,拿到什么就看什么,还有——唔,我看我跟他们大多数人的想法就不一样。

“现在,来谈我想谈的事吧。我从没走进过这样的房子。一个星期以前,我来到这里,看到了这一切,看到了你、你母亲、你弟弟,还有这一切——啊,我喜欢这一切。我听到过这一套东西,在有些书上面看到过这一套东西,当我对你的房子四下打量的时候,啊哟,书本上写着的事全变成了事实啦。可是我想说的是:我喜欢这一切。我想得到这一切。我现在就想得到。我想呼吸你在这房子里所呼吸的空气——这种空气里,充满了书本、图画和美丽的东西的气味,在这里,人们放低了声音讲话,他们是洁净的,他们的思想也是洁净的。我一向呼吸的空气里可掺合着饭菜、房租、垃圾、马尿⑪的气味,再说,人们谈的也全是这一套。哦,当你在屋子里走过去亲你母亲的时候,我觉得那是我一辈子看到过的最美的景象了。我看到的世面可真不少,不知怎么着,我比多半跟我厮混在一起的人们看到的世面要多得多。我喜欢看,我看了还想看,我想换一个世面看看。

⑪原文为booze,是美国俚语,意为烈酒。

“可是我还没讲到我的本题。现在听好。我想一步步地发迹,过着像你在这所房子里过的生活。生活不仅仅是马尿、苦干和到处浪荡。那么,我怎么样能发迹呢?打哪儿着手,哪儿开头呢?你知道,我情愿靠苦干来打天下,讲到苦干,多半的人们可都甭想干得过我。我只消开了一个头儿,就会整天整夜地干。也许你觉得滑稽,我竟来请教你这一切事。我知道我最不应该来请教的人就是你,可是我不知道还有谁可以请教——除了阿瑟。也许我该去请教他。要是我——”

他的话音消逝了。想到自己竟然想去请教阿瑟,自己也许可能干下这种蠢事,一想到这可怕的可能性,他这会儿在讲的关于自己那个计划有素的心愿的话,就像悬崖勒马似的蓦地顿住了。罗丝并不马上就开口。她全神贯注地想着,要把这段结结巴巴、粗声粗气的话和它的简单的内容,跟她在他脸上看到的表情调和起来,因此一时没工夫说话。她从没看到过人的眼睛里竟能显示出这么大的力量。这个人是什么都做得到的,她从这双眼睛里看出这一点,这跟他嘴里的软弱无力的话是不相称的。说起来,正因为她自己的头脑太复杂、太灵敏,她才不能恰当地评价简单的头脑。然而,就在对方这个头脑所作的探索中,她看出了力量。她觉得,他仿佛像一个巨人,在把身子扭呀扭的,想使劲挣脱束缚住他的镣铐。等她终于开口的时候,她带着满脸的同情。

“你需要的东西你自己也明白,那就是教育。你应该掉回头去,念完小学,然后进中学和大学。”

“这可要钱的呢,”他抢着说。

“啊!”她叫道。“这我可没有想到。可是你总有亲戚,有些可以帮你忙的人?”

他摇摇头。

“我爹妈都死了。我有两个姐妹,一个嫁了,还有一个我想也快结婚啦。我还有一连串的哥哥——我最小——可是他们从来也不帮谁的忙。他们上天涯海角去流浪,自己照料自己。老大死在印度。有两个如今在南非洲,另外一个到海上捕鲸鱼去了,还有一个跟马戏班跑码头——他是干空中飞人的。我想,我就是跟他们一个样。我打十一岁起就自己照料自己——我妈就是那一年死的。我看,我非自修不可,我想知道的是打哪儿着手。”

“我以为首先该去买一本语法书。你的语法真——”她本想说“糟糕”,可是改口说“不太好”。

他涨红了脸,汗水直冒。

“我知道,我一定讲了不少俚语和你听不懂的字眼儿。可是我只懂这些——只会讲这一套。我脑袋里头还有些别的字眼儿,打书本上看到的,可是我就念不上来,因此干脆不用它们。”

“问题不在你说些什么,而是在你怎样说。我这样坦白直说,你不见怪,对吗?我不想伤你的感情。”

“不,不,”他叫道,心里暗暗感激她的好意。“尽管说吧。我非了解不可,而且我情愿打你那儿了解。不情愿打别人那儿了解。”

“那好,你说You was;实在应该说You were⑫。你说I seen,却不说I saw⑬。你用双重否定式——”

⑫英语“你是”的过去式,第二人称应该用were。

⑬英语“我看见”的过去式。动词“看见”应该是saw,seen是过去分词,不能单独用。

“什么叫双重否定式呀?”他问,接着低声下气地说,“你瞧,我连你解释的话都听不懂。”

“我怕我还没有解释呢,”她微笑了。“所谓双重否定式是——让我想想看——对啦,你说Never helped nobody。Never是一个否定词。Nobody又是一个否定词。规则是,两个否定得出一个肯定。⑭Never helped nobody的意思是‘不帮无人的忙’,那他们就一定帮有些人的忙了。”

⑭马丁像英美一般下层阶级的人们一样,习惯用双重否定式来加强否定句的语气,这是不合语法规则的。

“这很清楚,”他说。“我以前可从没想到过。可是这也不是说他们就一定帮有些人的忙,对吗?我看哪,好像Neverhelpednobody就压根儿没说明到底他们帮了什么人的忙没有。我以前可从没想到过,我往后绝对不这么说了。”

他头脑灵敏,思想精确,叫她又惊又喜。他一抓到头绪,就不但理解,还能矫正她的错误。

“这一切你在语法书上全找得到,”她继续说。“我在你的话里还注意到另外一点。你don’t也用得不得当。Don't是个简略式,代表着两个词。你可知道是哪两个词?”

他想了一会儿才回答:“Do not。”

她点点头,说:“你在该用does not的时候,也用了don’t。”

他这一点可搞不清了,没有马上弄懂。

“给我举一个例子,”他请求道。

“嗯——”她一边想,一边皱起了眉头,噘起了嘴,他看着,心想她这表情真可爱极了。“It don’t do to be hasty。把don’t换做do not,念起来就成‘It do not do to be hasty’⑮了,这是完全讲不通的。”

⑮这句话应该是It does not do to be hasty(意为:性急是没有用的)。It是第三人称单数,后面的动词应该是does。

他把这段话再三思量、考虑。

“你听起来不觉得刺耳吗?”她提醒道。

“说不上刺耳(it does)吧⑯,”他下断语似的回答。

⑯原文全句为:Can’t say that it does。这里的it,跟上面一样,后面应该用does,马丁这一回可说对了。

“你为什么不说it do呢?”她问。

“那听上去是不对头的,”他慢吞吞地说。“讲到那另一句,我可还是拿不准到底对不对。我想我的耳朵没(ain’t)受过你受过的那种训练吧。”

“根本就没有ain’t这个词⑰,”她相当着重地说。

⑰ain’t是am not、are not、is not、has not、have not等的简略式,是一般口语中用的俗体。当时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士不屑用它。

马丁的脸又涨红了。

“你还用ben来代替been,”她接着说,“用I come来代替I came;还有,你惯常吃掉词尾,真是糟糕。”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把身子向前冲着,觉得在这样一个才智惊人的人面前,真该双膝跪下才是。“我怎样吃法?”

“你不把词尾念出来。And是a-n-d拼成的。你把它念成an’。Ing是i-n-g拼成的。有时候你把它念成ing,有时候你不把g念出来。还有,你吃掉词首的字母和双元音⑱,含糊其词。Them是t-h-e-m拼成的。你把它念成——噢,算了,用不着把每个词都讲到的。你需要的是语法书。我来找一本,指点你怎样下手。”

⑱双元音,两个元音联在一起,作为一个音节。

她站起来的时候,他脑子里倏地掠过在礼节书上看到过的一句话,于是也尴尬地站起来,一边担着心,不知道自己到底做得对不对,又生怕她误会,以为这是他想走的表示。

“顺便问一声,伊登先生,”她一边走出房间,一边回过头来说。“马尿’是什么东西?你知道,你说过好几遍啦。”

“哦,马尿,”他笑了。“这是俚语。就是威士忌、啤酒——随便什么喝了会叫你醉的东西。”

“还有一点,”她也跟着笑了。“当你并不涉及个人的时候,不要用‘你’字。‘你’字是完全涉及个人的,你刚才的用法并不确切地表达你的意思。”

“这我可不懂啦。”

“什么,你刚才不是对我说过,‘威士忌、啤酒——随便什么喝了会叫你醉的东西’——叫我醉,你还不明白?”

“唔,真会叫你醉的,可不是吗?”

“那当然会,”她笑吟吟地说。“可是最好还是不要把我拖进去。用‘人’来代替‘你’,试试听起来多好。”

她拿了语法书回来,把一把椅子拖到他椅子跟前——他不禁思量着该不该帮她拖椅子——在他身边坐下。她翻着语法书,两人的头挨在一起。她就近在眼前,叫他那么又惊又喜,简直无心去听她讲他该怎么做了。不过,等到她讲到动词变位的重要性时,他就把她的一切全忘了。他从没听到过动词变位,这会儿看到了一眼语言的构造,就不由得给迷住了。他朝书本伛得更近一点,她的头发碰上他的腮帮。他一辈子只昏

倒过一次,如今可觉得又快要昏倒啦。他简直呼吸不上来,心房把血液啪哒啪哒地送到喉头,叫他窒息。仿佛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容易接近过。这一刹那,横在他们中间的那道宽阔的鸿沟上架起了桥梁。然而,他对她的感情还是那么崇高。她并没有降格来迁就他。是他被拉上了云霄,被带到了她的身边。那一刹那,他对她的崇敬简直跟教徒的敬畏和狂热不相上下。他觉得自己仿佛闯进了至圣所⑲,于是,小心地慢慢把头挪开,免得再碰上她的头发,叫他像触电般震颤,可是这回事她根本没有觉察。

⑲至圣所,犹太教的会堂的内殿,平常人不能进去,只有祭司长可以一年进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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