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
首页 > 马丁·伊登 > 第十章

第十章

当天晚上,他留下来吃晚饭,使罗丝十分满意的是,给她父亲很好的印象。他们谈起了水手生涯,这话题是马丁了如指掌的。事后,摩斯先生说,他看上去是个头脑非常清醒的年轻人为了避免用俚语,找适当的字眼,马丁不得不讲得很慢,这一来使他能把心里最出色的思想发掘出来。他的一举一动,比差不多一年前第一次来吃晚饭时来得自在,他的羞怯和谦虚的态度甚至使摩斯太太也合心意,她看到他这种显著的进步,很是高兴。

“他是第一个叫罗丝肯多看一眼的男人,”她对她丈夫说。“关于男人,她一向那么出奇地无动于衷,叫我真是着急。”

摩斯先生诧异地对他妻子望着。

“你打算用这个年轻的水手来叫她觉醒吗?”他问。

“我的打算是,我总得想法不让她当一辈子的老处女,”对方回答。“如果这个年轻的伊登能够叫她对一般人发生兴趣,那才是好事呢。”

“真是桩天大的好事,”他发表意见道。“可是,且假定——我们有些时候不得不假定,我亲爱的——假定他使她对他本人发生了特别的好感,那怎么办呢?”

“不可能,”摩斯太太笑了。“她比他大三岁,再说,这是不可能的。什么事也不会发生。相信我好啦。”

马丁的角色就这样由人家给他派定了,他本人在这时候呢,却被阿瑟和诺曼怂恿着,正在考虑要不要干一桩奢侈的事。他们打算星期日早晨骑自行车上山里去,马丁本来觉得没什么,后来知道罗丝也会骑自行车,预备一块儿去,才发生了兴趣。他不会骑自行车,自己也没有车,可是既然罗丝会骑,他就该动手学;他说了再会,在回家的路上弯进一家自行车行,花四十块钱买了一辆。这笔数目比一个月辛辛苦苦挣来的工钱要大,这一来叫他的积蓄少得可怜了;可是,他把将从《考察家报》拿到的那一百块钱,加上《少年之友》至少会付给他的四百二十块钱,这一算,就自以为把这笔不寻常的开支所引起的困难打消了。因此,他在学着把自行车骑回家去的过程中,把自己那套衣裳弄坏了,也不放在心上。他当夜就在希金波森先生的铺子里打电话给裁缝,定了一套新衣裳。随后,他把自行车搬上那道像太平梯般紧挨着屋子后墙的狭窄的楼梯,等他把床铺从墙边移开,发现这小房间刚好容得下他自己和那辆自行车。

他原来打算把星期日用来准备高中入学考试的课程,可是写那篇关于潜水采珠的文章的兴致把他吸引了去,于是整整一天,他像发高热似地把心里沸腾着的美和幻想用字句描摹出来。当天早上的《考察家报》上也没有刊出他那篇写找宝藏经过的文章,这并没有叫他泄气。他这时正好像待在一个高不可攀的山巅上,悠然自得,不会泄气,由于人家叫了他两次他都没听见,因此错掉了一顿丰盛的晚餐,那是希金波森先生每星期日少不得用来给饭桌增光的。对希金波森先生说来,这么一顿晚餐说明了他在人世间的成就和富裕,并且为了使这顿晚餐更为体面起见,他发表了一通尽是陈词滥调的说教,谈到美国的种种制度,说什么这种种制度给予每个克勤克俭的人向上爬的机会——拿他自己来说吧,他总不忘记指出,就是从一家食品店的伙计的地位爬到当上了希金波森零售店的老板。

星期一早上,马丁·伊登望望那篇尚未完工的《潜水采珠记》,叹了口气,就乘电车上奥克兰那家中学去。几天后,他去问考试的结果,知道自己除了语法以外,其他课程都不及格。

“你的语法真出色,”希尔顿老师对他说,一边透过厚厚的眼镜片瞪着他,“可是其他几门课程,你就什么都不知道,简直什么都不知道,而你的美国史真糟糕透顶——没有别的话可以形容了,真糟糕透顶。我想劝你——”

希尔顿老师顿住了,紧瞅着他,像他的试验管一般冷漠无情而实事求是。他是这所中学的物理教师,家里人口众多,薪水拿得少,脑子里有一套像鹦鹉学舌般学来的、精挑细选的知识。

“是,先生,”马丁恭恭敬敬地说,不知怎么着,巴不得当时处在希尔顿老师地位上的人就是图书馆里写字台边的那个管理员。

“我想劝你再去进初中,至少再念两年书。再见吧。”

这次失败对马丁可没有什么重大的影响,虽然当他把希尔顿老师的劝告跟罗丝说的时候,她的震惊的表情使他吃了一惊。她明显地流露出大失所望的样子,使他懊悔自己的失败,实在他懊悔的原因主要还是为了她。

“你瞧我说对了,”她说。“你比任何进高中的学生要懂得多得多,可是你就考不及格。这是因为你所受的教育是零零碎碎而粗枝大叶的。你需要正规的学习,那只有有本领的教师们才能给你。你必须彻底打下基础。希尔顿老师说得很对,如果我做了你,我就进夜校。你在夜校里念一年半书,也许就能赶上念两年的水平,可以不用再念六个月。再说,这样你可以把白天留下来用来写作,万一你不能靠写作生活的话,你还可以找个职位,把白天用来工作。”

可是,白天被工作占了去,晚上还要念书,那我什么时候来看你呢?——这是马丁第一念的想法,虽然他忍住了没有讲出来。他说的却是:

“叫我去念夜校,那未免太孩子气啦。话说回来,只要我相信这么干顶事,我倒也愿意去试试。可是我以为这是不顶什么事的。我自己学可以比人家教给我来得快。念夜校会是白白浪费时间——”他想到了她,想到了自己想占有她的欲望——“我可匀不出时间来。说实话,我没有多余时间可以浪费。”

“必须学的东西真太多了。”她温柔地望着他,叫他觉得自己真是头畜生,竟然违拗她。“物理学和化学——你不做实验就学不成;你还会发现,代数和几何没有人教,也简直不可能学。你需要有本领的教师,那些善于传授知识的专家。”

他静默了一会儿,心里盘算着,想找些最最谦虚的话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请别以为我是在吹牛,”他开口了。“我压根儿不想吹牛。可是我有一个感觉:我可以说是一个天生的学生。我可以自己学。我对学问不由得不喜欢,像鸭子对水一样。你自己也看到了我学语法的成绩。我还学到了许多别的东西——你万万想象不到有多少。说起来,我还不过刚开了个头儿呢。等我有一天获得了——”他迟疑了一下,自己肯定了该怎样发音才说下去,“动量(momentum)①,你再瞧吧。我如今第一次真正看清了这局面。我正开始掌握(size up)这情况——”

①按momentum一字是物理学上的名词,马丁以前没有用过。

“请别说size up,”她打断了他的话。

“估量(get a line on)这局面,”他连忙修正。

“这在正确的英语里是根本没有意义的,”她不同意地说。

他心急慌忙地想再来一句。

“我要说的是,我在开始弄清(get the lay of)②这形势啦。”

②马丁改不掉讲俚语的习惯。Size up,get a line on,get the lay of(在今天已被广泛应用)都是“看清、了解”的意思。可惜译文内没法表达。

她看他可怜,不忍心再插嘴了,他就说下去:

“我觉得,知识的领域真像一间海图室③。我每次走进图书馆,总有这种感觉。教师的任务是有系统地教给学生这间海图室里有些什么。教师不过是海图室的向导罢了。知识可不是什么他们自己脑袋里的东西。知识不是他们编排出来的,也不是他们创造的。一切全在这间海图室里,他们认得里头的道路,他们的任务也就是给陌生人在里头带路,不然的话,这些陌生人也许会迷路。说起来,我可不会轻易地就迷路。我有善于辨认地方的能耐。我通常明白我自己的方位(where I’m at)——这回又是什么毛病呢?”

③海图室,船上的舵手室,内藏海图。

“别说where I’m at。”

“好,”他感激地说,“where I am。可是where am I at④——我是说,我说到哪儿啦?啊,对,在海图室里。对啦,有些人们(people)——”

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where am I,可是马丁一时改不过来,又说错了。

“Persons⑤,”她矫正道。

⑤当时一般把people当作复合名词,“人”的多数用persons,但今天people通常也用来指“人们”。

“有些人们(persons)需要向导,大多数的人都需要的;可是我以为我没有向导也行。我在海图室里已经待了好久,我就快要认得里头的道路,知道我要参看哪些海图,踏勘什么海岸了。根据我自己的看法,我一个人来踏勘要快得多。一个舰队的速度,你知道,正是其中一艘速度最低的军舰的速度,而教师们的速度,也同样会受到这样的影响。他们绝对不可能比他们那帮落后的门生跑得快一步,可是我给自己规定的速度,可以比他们给整个教室的学生所规定的速度来得高。”

“‘独行者行最速,’”她针对他引用了一句诗句⑥。

⑥引自吉卜林的诗篇《胜利者们》。

可是我跟你一块儿赶路,还是可以比别人快,他真想脱口而出地这么说,一边看到一幕幻景:一个无边无际的世界,下面是阳光普照的大地,上面是满缀繁星的太空,他跟她在这天地之间飘荡,胳膊搂着她,她那一头浅金色的头发拂上他的脸。这一眨眼工夫,他感到言语真是贫乏得可怜。天!要是他会把字眼儿组织起来,把他当时看到的情景用话传达给她,那多好啊!他感到心里有股欲望在蠢动,像剧烈的怀念般叫人痛楚,真想把这些不召自来地闪现在他心灵里的明镜上的幻景描绘出来。啊,这就是啦!他触及了这秘密的边缘啦。这就是那班大作家和大诗人所达到的境界。这就是他们为什么是大人物的缘故。他们懂得怎样表达他们自己想到、感到和看到的事。狗睡在阳光里,往往会咕噜、吠叫,可是它们就说不上来,究竟看到了什么才忍不住咕噜、吠叫。他时常觉得奇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说起来,他就跟这么一条睡在阳光里的狗一样。他看到了崇高而美丽的幻景,可是只会对罗丝咕噜、吠叫。然而,他不想再睡在阳光里啦。他要站起来,睁开眼睛来,他还要奋斗、苦干、学习,直到眼睛不再视而不见,舌头不再结结巴巴,他就可以把自己在梦幻里看到的胜景跟她分享了。有些人找到了表达思想的窍门,会把字眼儿变成服服帖帖的奴隶,使连在一起的字眼儿的含义比它们各自的意义的总和要来得丰富。他对这秘密仓猝地瞥了一眼,给深深地打动了,于是他又被那下有阳光普照的大地、上有满缀繁星的太空的幻景迷住了——直到他猛然觉得四下寂静异常,才发觉罗丝带着感到有趣的表情,眼睛里含着笑意,正在打量着他。

“我目睹了一幕宏伟的幻景,”他说,耳朵里一听到自己的声音,心里就蹦了一下。这几个字是打哪儿来的呀?他刚才看到了幻景,把话头打断了,现在的这句话可把这回事恰当地表达出来啦。这是一个奇迹。他从没把一个崇高的念头用这么崇高的方式表达出来过。可是他就从没尝试过把这种崇高的念头用话表达出来。这就是啦。这就明白啦。他从没尝试过。可是史文朋尝试过,还有丁尼生、吉卜林和所有的别的诗人,他们全都尝试过。他的思想一闪,想到他那篇《潜水采珠记》。他过去从来不敢写伟大的事物,不敢写那种在自己心里像一团烈火般焚烧的美的精神。等他完成这篇文章的时候,它会是另外一副面目了。他想到这篇文章一定会美得不得了,简直吓坏了,于是他的思想又是一闪,放胆责问自己,干吗不能像那许多大诗人一样,用崇高的诗歌形式来把这种美讴歌一番呢。再说,还有他对罗丝的爱情中那一切神秘的喜悦和心底的惊叹呢。他干吗不能像诗人们一样,把这些事物也讴歌一番呢?他们唱过爱情之歌。他一定也要这么干。上帝哪!——

他耳朵里听到自己这一声感叹语的回响,不由得吃了一惊。心情恍恍惚惚的,他刚才竟说出声来啦。血液一阵阵地涌上他的脸,掩没了脸上的紫膛色,使这阵羞愧的红潮打硬领边一直漫到头发根。

“我——我——请你原谅,”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在转念头。”

“听上去你好像在祷告呢,”她大胆地说,心里可觉得凉了,泄了气。她从她认识的男人嘴里听到诅咒声,这还是第一回,她给吓坏了,这可不仅仅是由于原则和教养的问题,而是因为这阵生活里的狂风刮进她这隐蔽的处女园地,使她心里吓得怔住了。

然而她原谅他,心里可觉得奇怪,自己竟这么轻易地原谅人家。不知怎么着,要原谅他的任何过失,都不是太困难的事。他没有机会变成跟旁人一样的人,他正在拚命改造自己,而且干得挺成功。她压根儿想不到,自己对他如此宽大仁慈,也许还有别的原因。她对他温柔体贴,可是她自个儿不知道。她没法知道。二十四年来,一直过着平静如水的生活,从来没有闹过恋爱,弄得她知觉迟钝,无从辨别自己的感情,而从来没有被真正的爱情激起过热情来的她,这会儿就不知道自己正在被激起热情来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