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
首页 > 马丁·伊登 >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马丁又回头来写他那篇关于潜水采珠的文章,要不是时常停下笔来试着写诗,这篇东西早就可以完成了。他写的是情诗,由罗丝给他的灵感,可是这些诗到底没有完成。他不可能一天工夫就学会用崇高的诗句来讴歌呢。韵脚、音乐和结构本身已经够麻烦了,可是超出它们范围以外的,还有一种抓不住、摸不着的什么东西,这他在所有伟大的诗歌中都领会得到,可是就没法把它抓住了,放在自己的诗歌里。这就是那种难以捉摸的诗的精神本身,他感觉得到,拚命追求,可就是抓它不住。这种精神,在他看来,仿佛是一团烈火,一股热烈而飘忽的氤氲,始终跑在他前面,却又叫他抓不住,虽然有时候他总算得到了些成绩,抓住了一点点,把它们织成词句,在他头脑里震响着,历久不息,或者像一缕缕美得不可名状的雾霭似的,在他眼前飘过。这真叫人搞不清。他心里怀着要表达自己的强烈愿望,可是只会像一般人那样平淡无味地胡诌一通。他把自己写成的片断朗诵一遍。音步十全十美,韵脚朗朗上口,节奏十分流畅,也同样一无毛病,可就是缺乏他心里感觉到的那团烈火和飞扬的激情。他弄不懂这是什么道理,因此时常只得在失望、沮丧、泄气之余,又回头去写他那篇文章。散文可真是一种比较容易的体裁。

《潜水采珠记》完成后,他又写了三篇文章,一篇拿水手生涯做题材,一篇写捉海龟的事,还有一篇写东北贸易风。过后,他动手写一篇短篇小说,本来是打算尝试一下的,可是一口气写成了六篇才停手,并且把它们分别寄给了好几家杂志社。他拚命地写了又写,从早写到夜,夜深了还是写,除非上阅览室,上图书馆去借书,或者去拜访罗丝,才停下笔来。他快活得不得了。生活的调子紧张非凡。他像害着一场没结没了的热病。他体会到创造的喜悦,那是据说只有天神才体会得到的。他周围生活里的种种事物——烂蔬菜和肥皂水的气味,他姐姐那邋遢不堪的身影和希金波森先生那张带着嘲笑的脸——全好像是一场梦。真实的世界存在于他的头脑里,他写的那些故事就是他头脑里那个现实里的那么些片段。

白天实在太短了。他要学的东西真多呀。他拚命少睡,只睡五个钟点,发现这样也过得下去。他试试只睡四个半钟点,结果不成,只得没奈何地回复到睡五个钟点。他要干的工作很多,巴不得把醒着的时间一股脑儿用来干其中的任何一项。他停止了写作来读书,停止了读书上图书馆,硬着头皮离开那间知识的海图室,或者放下阅览室里的杂志,上面满载着作家们怎样卖掉稿件的诀窍,这些时候,他总是怀着恋恋不舍的心情。当他在罗丝那儿,得站起身来告辞时,心弦总像被刀割一般;不过,一到了黑黝黝的大街上,他就横冲直撞地飞跑,为了尽量节省时间,尽早赶回家去读书。最难受的是:不得不合上代数或物理书,收拾起笔记本和铅笔,闭上疲倦的眼睛入睡。他想到要停止生活就恨,即使停止的时间是那么短也罢,而唯一的安慰是,闹钟的指针被拨在五个钟点以后的地方。不管怎么着,他至多只损失五个钟点,到那时候,叮铃铃的钟声会把他从无知无觉的境界里一把拖起来,他面前就又是十九个钟点的辉煌的一天啦。

随着一星期一星期的过去,他的钱愈来愈少了,进项可一个子儿也没有。他那篇给孩子们看的连载冒险小说寄出后一个月,被《少年之友》退回给他。退稿单上的措辞写得很委婉得体,使他对那位编辑很有好感。他对《旧金山考察家报》的编辑可并不如此。等了整整两个星期后,马丁写了封信给他。过了一个星期,他又写了一封。等到月底,他上旧金山去,亲自去拜访那位编辑。可是他没有见到这位贵人,这得感谢一个年纪轻、头发红、把守着门户的塞勃鲁斯①般的工役。到第五个星期的末了,这篇稿件由邮递回到他的手里,一句意见也没有附。没有退稿单,没有解释的信,什么也没有。他的其他几篇文章,跟其他几家旧金山的大报馆之间的关系也是这样。他收到了这些退稿,再寄给东部的几家杂志社,它们退回得更快,每次都附着铅印的退稿单。

①塞勃鲁斯,希腊神话中把守地狱大门的恶狗,生有三头,尾巴像条蛇。

那些短篇小说也同样被退了回来。他把它们读了一遍又一遍,觉得非常好,猜不出所以被退回来的原因,直到有一天,他在一张报纸上看到,凡是稿件都应该用打字机打就,这才明白过来。这说明了问题。当然啰,编辑先生们工作太忙,挤不出时间,也不肯费力气来看手抄的稿件。马丁就去租了一架打字机,花了一天工夫,学会了怎样使用这机器。他把每天写好的东西打好,那些从前的手稿一退回给他,他也马上打好。等到用打字机打的稿件也开始被退回来的时候,他感到惊奇了。他的牙床看上去显得更坚决,下巴往前冲得更咄咄逼人了,于是他把这些稿件包扎起来,寄给另一批编辑。

他想到,对自己的作品,他本人不是个适当的裁判员。他找葛特露来试试。他把那些短篇小说念给她听。她听得眼睛闪闪发光,得意地瞅着他说:

“真了不起,你写了这一套东西。”

“对,对,”他不耐烦地说。“可是这篇小说本身——你觉得怎么样?”

“就是说了不起呀,”对方回答。“就是说了不起,而且还叫人兴奋。我激动极了。”

他看出她头脑里是混乱的。她那和善的脸上满堆着困惑的表情。因此他等她说下去。

“可是,你说呀,马特,”对方隔了好半晌才说,“这小说的结尾是怎么样的?那个讲起话来那么夸夸其谈的小伙子,后来得到她吗?”

他把结尾跟她讲清楚了,实在他以为从艺术的眼光看来,已经交代得够明白的了,于是她说:

“我就想弄个明白。你干吗在小说里头不这样写出来呢?”

他念了好多篇短篇小说给她听了以后,发现了这一点,就是她喜欢大团圆的结尾。

“这篇小说真了不起,”她说,在洗衣盆边直起腰来,疲乏地叹了口气,用红润润的、冒着热气的手抹掉前额上的汗水,“可是也叫我伤心。我真想哭。说来说去,世界上就多的是伤心事儿。想想开心的事儿,会叫我开心的。啊,要是他娶了她,然后——你不介意我这么说吧,马特?”她战战兢兢地问。“我不过有这种看法就是了,我怕这是因为我很疲乏才这样想的吧。可是不管怎么样,这小说还是了不起的,太了不起啦。你打算把它卖给谁?”

“这可是另一回事,”他笑了。

“要是你真把它给卖了,你想可以拿到多少?”

“哦,一百块钱吧。照眼前的价钱,至少该有这数目。”

“乖乖!我真希望你能卖掉它!”

“这钱来得容易,呃?”他跟着得意地说。“我两天工夫就把它写成的。这是说五十块钱一天哪。”

他巴不得把自己写好的短篇小说念给罗丝听,可就是不敢这么做。他打定主意,要等到有几篇刊出后才拿给她看,那时候她就可以明白,他在干些什么事。另一方面,他继续苦苦用功。他这一回在思想领域中作着惊人的探险,冒险精神可从没如此强烈地吸引过他。除了原来的代数书以外,他还买了物理学和化学的课本,用心做习题和证题。他不加怀疑地接受实验室里得出的结果,他那强有力的想象力使他能看到化学药品的反应,比一般学生在实验室里看得还要明白。马丁翻阅着这些厚厚的书本,对事物的本质得到了不少线索,不由得怔住了。他一向以为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回事,如今可在理解这世界的构造,以及力和物质的作用和相互作用了。有些他所习知的事物的原理,在他脑海里接二连三而自然而然地出现了。杠杆和起重装置叫他着迷,他回想到海船上的木梃、滑车和辘轳。航海的原理,靠了它船只可以毫无差错地在没有路线的洋面上循着航线直驶,他也弄清楚了。风暴、雨和潮汐的秘密都暴露了,而贸易风的成因叫他想起,自己的那篇写东北贸易风的文章怕写得太早了吧。无论如何,他明白,如今他准可以把那篇东西写得更好。一天下午,他跟阿瑟一起上加利福尼亚大学去,屏住了呼吸,怀着信徒的敬畏心理,参观一间间实验室,看到实物试验,听到一位物理学教授对几班学生讲课。

然而,他并不忽略写作。短篇小说一篇接一篇地从他笔底下流出来,他还进一步写些形式比较简单的诗——他在杂志上看到的那一种——然而,他被冲昏了头脑,竟然浪费了两个星期,用无韵诗体写了一出悲剧,他把它接连投过五六家杂志社,都被很快地退回来,这叫他愣住了。接着,他发现了亨莱,就模仿《病院素描》②,写了一组用海洋做题材的诗。这是些简单的诗,写的是五光十色的浪漫冒险生活。他把它们唤作《海洋抒情诗》,自以为是自己到那时为止最出色的作品。这组诗一起三十首,他花一个月写成的,每天完成了规定的短篇小说写作工作后写一首,他这一天的工作实在等于一般成名作家一个星期的工作呢。他觉得这种辛苦的劳动根本无所谓。这根本算不上辛苦的劳动。他到底会发言了,多少年来,他的嘴一向不善于表达,叫多少美丽、奇妙的话积压在肚子里,如今可像一股狂暴有力的浪潮般全奔放出来啦。

②英国诗人亨莱(1849—1903),童年时患骨痨,后来被截掉了一只脚。1874年,他在爱丁堡一家医院养病期间,根据亲身经历,写了不少诗,发表在《康希尔杂志》上。这些诗后来收在他的《诗集》(出版于1888年)中。

他不肯把《海洋抒情诗》给任何人看,连编辑先生们也不给。他对编辑不信任了。然而,他不肯把《海洋抒情诗》拿出去的原因也不是为了不信任。他觉得它们实在太美,一定要把它们留着,等到那个遥远、光荣的日子来到,那时候他胆敢把自己写好的东西念给罗丝听,跟她一起欣赏。为了那个日子,他才把它们留在手边,一遍又一遍地朗读着,直到背得出来。

在醒着的每一刹那,他生活着,在睡着的时候,他也生活着,他的主观意识在那失去知觉的五个钟点里奔放不羁地活动着,把当天想过的念头和发生过的事交织在一起,变成奇形怪状而不可思议的东西。实际上他一刻也没有休息,换了一个差一点的身体,或者一个不太健全的头脑,准会全部垮台,爬不起来。他傍晚去拜访罗丝的次数也愈来愈少了,因为眼看六月快要来到,她那时候就要得到学位,结束大学生活了。文学士!——他一想到她的学位,就仿佛她正从他身边跑开去,快得追都追不上。

她每星期留一个下午让他去看她,他因为到得晚,时常留着吃了晚饭,饭后听了音乐才走。这些日子是他的大喜日子。那座房子里的气氛,跟他自己住的地方那么天差地远,加上跟她亲近的那种福分,使他每去过一次之后,更加强了向上爬的决心。尽管他内心里蕴藏着美,还怀着强烈的创作欲,他奋斗的原因实在还是为了她。他本来是,也永远是个恋人。他把其他的一切都从属于爱情。比他在思想领域里的冒险更伟大的是他的爱情的冒险。世界本身之所以奇妙,并不是由于那些在不可抗拒的力的推动下组成这个世界的原子和分子的关系;使它奇妙的是这个事实:罗丝就生活在这世界上。在他半辈子所认识的或者梦想到的人当中,她是最奇妙的人啦。

然而,她是那么遥远,这一点老是叫他泄气。她跟他距离得如此遥远,他不知道怎样去接近她。他对自己同阶级的娘儿们一向是得心应手的;可是他就从没爱过她们当中的哪一个,现在呢,他却真正爱上了她,并且,她还不仅仅是属于另一个阶级的人。就凭他这份爱,他把她捧上了三十三天,超然于所有的阶级之上。她是个超凡脱俗的人,离开别人如此遥远,叫他不知道怎样用恋人的那一套方式去接近她。不错,他学到了知识和语言,他在一步步地挪近,会讲她的那套话,还发现了共同的想法和爱好;可是这还不能满足他这个恋人的热望。他这个恋人的想象力把她神圣化了,太神圣化、太精神化了,使她不可能跟他自己这个具有肉身的人发生任何关系。正是他自己的爱情,把她从自己的身边一把推开,使她成为仿佛不可能追求的对象。正是爱情,使他不能得到爱情本身所想望的唯一的人。

后来,有一天,他们之间的那道鸿沟上,忽然有一会儿架起了桥梁,自此以后,尽管这鸿沟还存在,却愈来愈窄了。他们那回吃了些樱桃——颗儿大、滋味好的黑樱桃,里头的浆汁颜色像红葡萄酒。随后,她给他朗诵《公主》的当儿,他偶然看到她嘴唇上的樱桃渍。这一刹那,她的神性给粉碎啦。原来她也是个肉身,大不了是个肉身,跟他自己的肉身,或任何人的肉身一样,也受肉身的一般规律支配。她的嘴唇跟他的一样是血肉做成的,樱桃染黑了他的嘴唇,同样也染黑了她的。如果她的嘴唇是这么样,那她浑身上下也都这么样啦。她是女人,从头到脚是个女人,跟任何女人都一样。他恍然大悟了。这是个启示,叫他不禁目瞪口呆。好像他看到太阳打天上掉下来,或者大家顶礼膜拜的圣物给玷污了似的。

他接着认清了这回事的重大意义,心房就怦怦地跳,怂恿他去争取做这女人的情人,这女人并不是什么从别的世界里来的天仙,实在也不过是个女人,嘴唇也会被樱桃染上颜色。这个想法真大胆,叫他发抖;可是他的整个心灵在欢呼,理智在得意洋洋地高歌,叫他放心,他想得正对。他思想上所起的这种变化,她一定也觉察了几分,因为她顿住了不念下去,只顾抬头望着他,脸上笑盈盈的。他的视线从她的蓝眼睛上往下移,移到她的嘴唇上,一看到那樱桃渍就叫他差一点发狂。他的胳膊差一点刷地朝她伸出去,一把搂住她,像他从前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时那样。她仿佛朝他冲着身子,期待着,他用尽全部意志的力量才克制住了自己。

“你半句也没听进去哪,”她噘起了嘴,假装不高兴地说。

她说完话,对他笑笑,看他着慌的样子,觉得有趣,他呢,紧瞅着她那双坦率的眼睛,看出她一点儿也没有觉察他自己心里的感觉,不禁害臊起来。真的,他胆子太大,不免想得太野了。他认识的娘儿们,没有一个不会猜出他这种念头——只有她不会。她真的没有猜出。这就是她与众不同的地方。她是与众不同的。他被自己的下流思想吓得怔住了,对她的纯洁无邪肃然起敬,于是他又隔着那道鸿沟瞅着她了。那座桥梁垮啦。

然而,这回事到底使他跟她接近了些。它深深地印在他的记忆里,每逢极度消沉的当儿,他就竭力惦念着这段往事。这道鸿沟永远不会像从前那么宽了。他已经填平了好长一段距离,得到一个文学士学位,或者十来个学士学位,也远不能有这么好的成绩。不错,她是纯洁的,纯洁得达到他意料不到的程度;可是樱桃染黑了她的嘴唇。她也受着宇宙间种种冷酷无情的规律的支配,跟他一样。她得吃,才能活,脚一弄湿,就会着凉。可是问题不在这儿。问题在:要是她能够感到饥、渴、冷、热,她就也能够感到爱情——对一个男人的爱情。得,他是个男人。那为什么不可以他就是那个男人呢?“这该由我自己来做到,”他狂热地喃喃道。“我准会成为那个男人。我准会使自己成为那个男人。我准会做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