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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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写作欲又在马丁心里不安分起来了。不少小说和诗歌在他头脑里自然而然地诞生了,他把它们记下来,打算将来有一天把它们写成。可是他没有动笔写。这是他的一次短短的假期;他决定把它专门用来休养和恋爱,结果在这两方面,他都很成功。他不久就浑身洋溢着充沛的活力了,每天跟罗丝会面的时候,她总感到他的力量和生气跟过去一样地叫她震惊。

“留心点儿,”她母亲又警告她。“我怕你跟马丁·伊登会面得太勤了吧。”

然而罗丝觉得很保险,只笑笑算了。她自信心很强,况且再隔几天,他就要出海去。等他回来的时候,她会已经到东部去旅行了。然而,马丁的力量和生气里有着一股魔力。他也听说她打算上东部去一次,感到需要加把劲了。然而,他不知道该怎样对罗丝这样的姑娘求爱。再说,他有一点不利的条件:跟同她截然不同的娘儿们打交道的经验太丰富了。她们懂得恋爱、生活和调情,她呢,对这一套可一窍不通。她十二万分地天真无邪,叫他吃惊,叫满肚子的热情话胶住在他嘴唇上,叫他不由自主地相信自己是微不足道的。这还不算,他还有另一点不利的地方。他自己一辈子从没真正地恋爱过。他在过去那放浪形骸的生活里,也喜欢过女人,被有些娘儿们迷住过,可就是不知道什么叫做爱她们。他神气活现而漫不经心地吹吹口哨,她们就跑到他身边来啦。她们是娱乐、插曲、男人耍的把戏中的一部分,可是充其量只是个小部分。现在,破题儿第一遭,他是个温柔、胆怯、举棋不定的追求者了。他不懂得恋爱的方法,也不懂得恋爱的语言,一方面又被他爱人的天真无邪弄得慌了手脚。

他跟一个五花八门的世界打交道,接触到它那千变万化的各个方面,飞也似的往前赶,在这过程中,他学到了一条行动的准则,它的大意是说,凡是玩一种陌生的游戏的时候,该让对方先动手。这办法在上千个场合中,给过他好处,同时还把他训练成为一个观察家。他懂得怎样注视着一桩陌生的事物,等待它自己露出破绽来,露出可以下手的地方来。这跟拳击赛中一边一拳拳地打,一边等着可乘之机一样。当这种机会到来的时候,他根据长期的经验,懂得怎样下手,怎样狠狠地下手。

所以,他对罗丝采取等待的态度,密切注视着,巴不得吐露自己的爱情,可就是不敢。他生怕把她吓唬了,再说,他自信心也不够强。实在他对她正走对了路,要是他知道才好呢。世界上是先有爱情,才有表达爱情的语言的,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青春时期中,它学会了一套方法,往后可始终没有忘掉过。马丁如今追求罗丝,用的正是这原始的老一套。他起初还不知道自己在这么做,后来才觉察到。他的手碰上她的手,比他讲得出的什么话都要有力得多,他的力量对她的想象的影响,比印在纸上的诗歌和千年万代的恋人们所吐露的情话都要有吸引力得多。不管他嘴里讲的是什么话,总多少是拿她的判断力做对象的;可是手的抚摸,这转瞬即逝的接触,才直截了当地针对着她的本能。她的判断力跟她一般年轻,可是她的本能,却跟人类的历史一般悠久,甚至更来得悠久。这些本能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时候,也是年轻的,可是它们比习俗、舆论和所有那些后来诞生的事物都更明智。因此,她的判断力没有反应。马丁根本没有针对她的判断力下过手,她也不觉得对方时不时在拚命地想打动她自己那爱情的本性。另一方面,他爱着她,这是再明白不过的事,她呢,看到他那些爱情的表现——火热的眼睛里闪着温柔的光芒,双手打着哆嗦,还有那红得发黑的红潮少不得在他那被太阳晒黑了的腮帮上泛滥——不由得心花怒放。她甚至更进一步,怯生生地挑逗他,然而干得那么巧妙,叫他压根儿不觉得,并且干得又只是半心半意的,因此叫她自己也简直不觉得。对方的这些表现,证明了她的魔力,说明她是一个女人,叫她乐得心里扑扑跳,她还像夏娃一样,乐于折磨他、玩弄他。

由于经验不足,热情太高,马丁结结巴巴地说不上话来,他不知不觉而尴尬地追求着她,还是靠手的接触来亲近她。他的手碰上她的,使她感到欢喜,实在还不止欢喜呢,简直是有点快感了。这马丁可不知道,他只知道她并不感到厌恶。这可不是说他们时常手碰上手,那也只有在见面和分手的时候,然而,在搬动自行车的时候、把他们带到山里去的诗集用皮带绑在车上的时候、并着肩儿一起埋头看书的时候,也有的是手偶然碰上手的机会。当他们挨在一起欣赏书中的美句的时候,还有的是她的头发拂上他的腮帮,和肩儿碰到肩儿的机会。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了一些游移不定的冲动,要她伸手去把他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这叫她不禁暗暗好笑起来;他呢,每逢他们读书读得厌倦了,真巴不得把脑袋搁在她膝上,闭上眼睛,梦想他们俩美好的将来。过去,有些星期日,在贝冢公园和许采恩公园野餐时,他曾经把脑袋在不少女人的膝上搁过,这还不算,他总是自私自利地睡得挺香,姑娘们呢,用手挡住了阳光,不让晒上他的脸,一边低头望着他,爱恋着他,弄不懂他对她们的爱情为什么竟这么堂而皇之地不在意。把他的脑袋搁在姑娘的膝上,一向是天底下最容易不过的事,如今他可觉得罗丝的膝盖是万难接近而简直不可能碰的。可是,他的追求方式的力量也就在这里,就在他秘而不宣这一点上。正因为他秘而不宣,他才从来不叫她吃惊。她是难讨好而怯生生的,因此从来没有觉察到他们的交往在走上危险的道路。她不可捉摸而不知不觉地愈来愈向往他,接近他了,他呢,也感觉到愈来愈接近了,巴不得放大胆子一试,可是心里直害怕。

有天下午,当他看见她待在拉上了窗帘的起居室里,头痛得眼都睁不开时,他放胆干了。

“什么办法都没有用,”她回答他的询问。“再说,我不能吃头痛粉。霍尔大夫不许我吃。”

“我想,我倒有办法医好你,而且用不着吃药,”马丁这么回答。“当然啰,我可不保险,可是很想试试。我的办法实在就是推拿。我这套玩艺最初是从日本人那儿学来的。你知道,他们国内多的是推拿专家。后来,我从夏威夷人那儿又重新学过,这回学到了些不同的方法。他们管它叫‘洛米—洛米’①。药物能起到的作用,它大都能起,还有些药物起不到的作用,它也能起。”

①洛米—洛米(lomi-lomi),夏威夷人的一种高效的推拿术,能消除疼痛、解除疲劳。

他那双手一碰上她的头,她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真舒服呀,”她说。

直到半个钟点以后,她才再开口,她问的是:“你累吗?”

这句话实在是敷衍,她明知道对方会怎样回答的。跟着,她迷迷糊糊地想着他的力量的止痛的功效,想得出了神。生命力从他指尖上流出来,把疼痛驱逐掉,要不,这只是她自个儿的感觉。等到疼痛消退了,她也睡着了,他就蹑手蹑脚地溜走。

当天晚上,她打电话给他,向他道谢。

“我一直睡到吃晚饭的时候才醒过来,”她说。“你把我的病完全医好了,伊登先生,我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才好。”

他回答她的时候,心里暖洋洋的,嘴里结结巴巴的,感到乐不可支,并且,他一边在电话里讲话,一边头脑里始终跃动着勃朗宁和多病的伊丽莎白·巴莱特的那段往事。过去发生的事,如今还可能发生,他,马丁·伊登,就可以做得到,并且肯为了罗丝·摩斯做到。他回进自己的屋子,回头去看那本打开着搁在床上的斯宾塞的《社会学原理》。可是他看不下去。爱情折磨着他,压制着他的意志,于是,尽管打定主意不写作,他还是身不由主地坐到那张有墨水渍的小桌边去。那天晚上他写成的一首十四行诗,是五十首十四行诗所组成的《情诗一束》中的第一首,这是在以后两个月内完成的。他写的时候,头脑里尽想着《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②,而且,他是在写伟大作品的最佳条件之下写的,在生活的转折点,在他被自己那如醉如痴的甜蜜爱情所剧烈折磨的当儿写的。

②《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勃朗宁夫人的杰作,共44首,每首中都吐露着对她丈夫的忠贞的热爱,出版于1850年。

他把不跟罗丝在一起的那些个钟点用来写这《情诗一束》,在家看书,要不,上公共阅览室去,他在那儿更进一步地接触到当时的那些杂志,了解它们的方针和内容是怎么回事。他跟罗丝在一起的那些个钟点是充满希望的,可是也没有具体的结果,这两点同样地叫人如醉如狂。他治好她头痛后一个星期,诺曼提议到梅里特湖去月下泛舟,阿瑟跟奥尔奈一致赞成。只有马丁会驾船,因此大家一定要他当一次差。罗丝坐在船尾上,就在他身边,那三个小伙子呢,懒洋洋地靠在船中央,唠唠叨叨地争论着“大学生联谊会”的事务,争得忘了一切。

月亮还没有爬上来,罗丝眼睁睁地望着星光灿烂的苍穹,跟马丁一句话也不谈,心里突然掀起一阵寂寞之感。她对他瞥了一眼。一阵风把船吹得向一边倾侧,甲板都给湖水打湿了,他一只手握住舵柄,一只手抓住主帆索,把船头微微贴近风向行驶,一边紧盯着前方,想看清那就在近旁的北岸。他不知道她正盯着自己在瞧,她呢,目不转睛地打量着他,胡思乱想地思量着那别扭的心灵,它竟然叫他这才能出众的青年,浪费时间来写些注定不出色而一定失败的小说和诗篇。

她目光溜到他那截在星光里依稀可辨的壮健的脖子上,还溜到那一动不动的脑袋上,于是过去那股想把双手搁在他脖子上的欲望又油然而生了。她厌恶的那股力量,偏偏把她吸引住了。她的寂寞感愈来愈强烈了,她感到疲乏。船往一边倾侧着,使她坐得很不舒服,她想起他那回治好了自己的头痛,还想起他那给人抚慰的本领。他就坐在她身边,离得很近很近,那条船呢,仿佛有意朝他倾侧,要把她送过去似的。这当儿,她心里产生了一股冲动,想偎在他身上,把身子紧挨在他那有力的身子上——这股冲动是暧昧而不明确的,她刚在估量的当儿,它就主宰了她,使她偎到他身上去了。要不,这是船侧了一侧的关系吗?她不明白。她始终没有弄明白。她只明白,自己偎在他身上了,而这份舒服而安宁的感觉真是美妙极了。也许是船的不是,可是她也不想去矫正它。她偎在他肩上,偎得很轻,可是偎总是偎呀,而且等他挪动了一下身子,让她靠得更舒服一点的时候,她还是偎着不动。

这回事真是疯狂,可是她不愿多去想它。她不再是过去的她了,她是一个妇人,怀着妇人的执著的欲望;虽然她偎得很轻,这欲望却似乎已经满足了。她不再感到疲乏了。马丁不说话。他要是一说,这着魔似的情景就会烟消云散。可是,他的秘而不宣的求爱方式使这局面维持下去。他觉得迷迷糊糊、昏昏沉沉。他弄不懂这是怎么回事。这回事太美妙了,绝对不可能是真事,准是神志昏迷时的幻想。他克制了狂热的欲望,才没有放掉帆索和舵柄,把她一把抱在怀里。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样做是不对的,他想,幸亏帆索和舵柄使他的双手没有空,把诱惑支使开去。然而,他把船头更贴近了风向行驶,老着脸皮让风打帆上漏过去,这样可以慢一点抵达北岸。因为一到岸就不得不掉头,就会不能再偎依在一起啦。他熟练地驾着船,使船慢慢儿地行驶,然而并不惹起那几个在争论的人的注意,心想幸亏自己经历过万分艰苦的航行,学会了驾驭海洋、船和风的本领,他才可以这样驾船,使她坐在自己身边,她那可爱的身子偎在自己肩上,使这一夜成为一个奇妙的良宵。

月亮爬上来,第一线光泻上船帆,把船上照得一片珍珠般的银白色,这时候,罗丝从他身边挪开去了。就在她挪开的当儿,她发觉他也在挪开去。双方都怀着怕人发觉的心理。刚才那一段亲密的插曲是心照不宣而偷偷摸摸的。她跟他分开坐着,腮帮上热辣辣的,这会儿,她才明白这回事的全盘意义。她刚才干了一桩亏心事,她不想让她弟弟们看见,也不想让奥尔奈看见。她为什么这样干呢?她一辈子没干过这种事,虽然她从前也跟年轻人在月光下乘过船。她可从没想望干这种事过。她害臊得不得了,想到自己是个情窦初开的女人,心里充满了一种神秘的感觉。马丁正忙着把船掉转方向,她朝他偷偷地瞥了一眼,真想恨他,因为他使她干下了一桩放浪而可耻的事。而且不是别人,偏偏是他!也许她母亲说得不错,她跟他会面得太勤了。她下了决心,只此一遭,下不为例,往后少跟他会面就是了。她抱着一个任性的想法:下回他们俩在一起的时候,跟他解释,骗他,对他随口提到那晚月亮升起以前,她突然感到一阵头昏眼花。跟着,她想起他们俩当着会揭露一切秘密的月亮的面,怎样彼此把身子挪开,于是她明白,他准会听出这是句谎话。

接下来日子过得很快,她不再是过去的她了,变成了一个稀奇古怪、令人迷惑的人,看起问题来随心所欲,不屑作自我分析,不愿探索未来,也不愿考虑自己的问题、自己在往哪条路走。她发狂似的沉浸在叫人激动的不可思议的心情里,一忽儿惊慌失措,一忽儿神魂颠倒,无时无刻不感到迷惘。然而,她有一个念头倒是坚定不移的,这念头可以保证她自身的安全。她绝对不让马丁吐露爱意。只消她能做到这一点,一切就不成问题。过不了几天,他就要出海去了。再说,即使他吐露了爱意,一切也不会成问题。绝对不会发生什么问题,因为她并不爱他呀。当然啦,那半个钟点会使他痛苦,使她发窘,因为这还是破题儿第一遭有人向她求婚。她想到这里,不禁乐得心花怒放。她真的成为一个妇人了,有一个男人正打算向她求婚呢。这对她的一切女性的本质来说,是一种挑逗。她的整个身心,构成她的一切,被刺激得哆嗦起来。这个想法在她头脑里飞舞,像一只扑火的灯蛾。她竟然设想马丁怎样开口求婚,自己代他说起话来啦;她还在心里念叨着自己的一套拒绝的话,好意地把话说得婉转一点,劝他好好儿做个高尚的男人。尤其是,他必须把香烟戒掉。她要坚持这一点。啊,不,她根本不能让他开口求婚。她可以阻止他开口,她跟她母亲说过她会这样做的。她脸上红通通、心里热辣辣,依依不舍地把这幕出现在脑海里的幻景打消了。这破题儿第一遭的求婚不得不展期举行,换一个更吉利的日子,换一个更合适的求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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