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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毛诗复古录》

毛诗之为伪书与否,从前已经是个聚讼纷纭的问题。所以有些人以为《诗经》在秦火之后,经汉儒的窜改,添损,其本来面目,已失却不少。现在我们若详加考证起来,万不可依赖流行的本子去牵强附会的加以解释,这是无庸说的。自来治《诗经》者,大抵皆以毛诗为蓝本,不过据汉书艺文志上说:

“……书曰,诗言志,歌咏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汉兴。鲁申公为诗训,而齐辕固,燕韩生者,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兴不得已,鲁最为近之。三家皆列于学官。又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

据艺文志所说,现在望文生义想来,大概当时治诗经的是以申公、辕固、韩生三家为指归,而尤以鲁申公的诗说为最可靠。可见毛公的诗派,在那时并不甚著名;且不甚为一般经生所信任。辕固在代表一个时代文学的源流志中,仅仅提到“又有毛公之学”,视作附带之笔,其在汉时不甚为人注重,概可想见。何以知道当时治诗者多,以鲁申公为指归?按史记儒林传曰:

“申公独以诗经为训,故以教,无传疑,疑则阙不传。”

汉书楚元王传曰:

“申公始为诗传,号鲁诗。”又鲁国先贤传曰:

“汉文帝时,闻申公修诗最精,以为博士。申公为诗传,号为鲁诗。”

由这几条的文义看来,可知申公是汉时治诗的第一人;而且为许多人所景仰佩服。至于辕固,韩生的佳说,亦曾屡见之于汉时著作的文章里,又有专书,依我想,这三位先生的名字,在当时必高出于毛公之上。

但何以毛诗独普遍于后世呢?这大约是凭藉了训诂的力量。申公,韩生,所为的诗说,都是传而非训诂,传与训,不但字义上不同;而且是工具的应用上也不同。所谓“……至于传则释名,训为传示之传。正义以传通其义,盖古训第就经文所无者而诠释之,传则并经文所未言者而引申之。……”此解颇为妥当。如申公,如韩生等,其为诗说,大率以历史的事实,加以考据,证明其所指,与释其意理,不甚屑屑论及名物的细微处。如现在流行的韩诗外传取来与毛诗相比,意境与所用的功力的着眼处,自不相同。因为汉时虽去春秋不远,但以征战的流徙,人民的丧乱,更因印刷术未曾发明书籍流传不易,况秦火之后,损失更多,则意揣所及,春秋时的平民诗歌,在汉时,非人人容易阅读。况诗中所用的典故名物,更杂以方言,惯语,其有待以注解处甚多。三家——申公、辕固、韩生之诗说,在一时固足以阐明旧藉中的意理,或者还可为一般人了解。不过他们只是说明大意的多,到了后来的读诗者,去春秋的时代愈远,则求知愈难。所以毛公的训诂诗说,自易为人所欢迎。这也是种自然的趋势。不过说到这里,都从根本上发生了一个问题。即毛公是否果有其人?他的诗说是否可靠?但要解答这两个问题,我想并不是十困难的。

我们要知道汉时所出的伪书最多,如今所流行的经书、子书等,秦以前的古籍,若详加考证起来,大部分是不真实与曾经改窜添减过的。从来治旧学的经生,对此问题,下的答案最多,独于诗经比较上还少有疑惑之点。毛公的诗说,据艺文志上说是出自子夏,所以现在通行本的《诗经》上的大序为卜商所作,而诗谱曰:“齐人关雎释文,引沈重云:‘按郑诗谱意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卜商意有不足,毛公足成’”我以为此实过于附会。孔门弟子必学诗,这是他们一定的功课。如:“不学诗,无以言”;如“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这都是孔氏的学派的治学与实践上的一种功课。但《诗经》上的大序,却绝不是子夏所作。如今看来,不但文字不似,而且也少有证据。不过当时以一二人的传记,数千年来遂以子夏作的诗序为铁案不移。徐整诗谱畅,今亦不传。释文叙录引徐整云:“子夏授高行子;高行子授薛仓子;薛仓子授帛妙子;帛妙子授河间人大毛公。大毛公为故训传于其家,以授赵人小毛公。小毛公为河间献王博士,以不在汉朝,故未列学官。”这段文字极奇怪。徐整作的诗谱畅,今早已无可考。他竟能述明子夏与大毛公受授的源流,如此熟悉,不知依据何书考得?况且薛仓子,帛妙子在古书中,愧我疏漏,不知这两位先生大名的出处。所以敢断定,是不足凭信的。毛诗周南正义书:“郑谱谓鲁人大毛公为训诂传于其家,河间献王得而献之,以小毛公为博士。”则毛公的出处非一,传闻异词,已可见了。而汉书儒林传文说:“毛公赵人也,治诗为河间献王博士。”如此则毛公几乎成了三个人。至于大毛公,小毛公,见于汉时书籍者比比无真名,则尤为迷离惝恍。况且汉书的体裁,与在汉武帝以前的纪事,几乎全仿自《史记》。何以《史记》上会没见过毛公二字的名字?独有申公,辕固……诸人。总之毛公其人,不必有不必没有,其所传的毛诗,不可尽信亦不可全不信。至于传自子夏一说,尤属毫无证实。即朱熹后来亦为此说所骗。我们如今去叙论,只要考查用毛诗的著作的时代,及其解诗的利弊正误处,正不必斤斤去计较其人了。

汉时所窜改添减的春秋战国时的著作,大概刘歆父子,当负责不少。他们父子作汉时的太常博士,校书天禄阁,所有那时发现的古书,其考订与参阅的责任,全归其担任。况刘歆逢迎王莽,其人格亦甚卑鄙。所以经他一后改订之书,多少总有损于本来面目。或者当时亦曾有毛公其人,至其书之得流传于世,不止是刘歆的功力;恐怕他还自己添加了许多。平心论去毛诗,在后来自有其些微的价值,不过古人的著作,惟恐怕用自己的名字,所以必多方掩饰,借重他人。刘歆也许是因此心理,所以有毛诗出现。至其年代,依我臆断,当然是在三家诗说发布之后。

毛诗不尽可凭,但后来研究《诗经》的,除了根据毛诗本还可多掠取一点,更不能自己用力。所以郑玄便作毛诗笺,毛诗谱,直到以后研究《诗经》的经学家,多半逃不出毛郑的范围。但尽信书不如无书,孟轲已经明白示告我们以读书与批评的方法。而中国以前的读书人,只知规规于字句训诂之内,再不会撷得书中的真精神所在,遂致“扣槃扪烛”愈出愈奇;而愈不得其正解,则不能说古人的著作误人,反是后人不善读解误了古书了。

我们既知毛诗已不可尽信,则后人附会毛诗,妄加注解引证者,其为纰缪,必不能免。不过果使是仅属小谬,还不至遗误他人,而以谬传谬,遂至其用力甚勤,而误点甚多的,我们不厚评昔人;然而也不能不指数出他的大谬的特点来。我相信这是我们在今日批评旧书与加以整理之功的最合适的方法。

毛诗既已不尽对,而又有毛诗的复古的著作,望文生义,已可令人疑惑。况且愈说复古,则曲文强解,愈将真义晦塞,这真是劳而无功的事。

毛诗复古录这部书,想来还没有好多人见过,因为作者虽生于清乾嘉时代,——正是清汉学的初盛时代,而因他不是显宦,又不是声名喧传的老先生,所以也没有当时那些经学家的大名。但据他的传看来,自然也是个躬行笃践孳孳用力的朴学者。我所见的版本,是光绪甲午年的刻本,据仁和徐琪的序上说:

“余按试高州,得吴生锡畴……询其家世,始知其曾大父回溪先生,以经术著闻。……及乡试时,锡畴来会垣之时余将往试雷琼,因先取所著毛诗复古录,捐篇授梓。……”

可知这本书虽成在乾嘉时代,而以僻邑穷士的缘故,过了一百多年方得镂板印行,可见文字的幸与不幸。使作者也与当时的浙江学者互相标榜,拔引,则此书以其宗旨所归,必久已著名于世了。

此书的作者吴懋清,字澄观,是广东高州吴川人。据陈乔森为他用的家传上说:

“……先生年十二,然诵十三经,稍长,益肆力于笺注义疏,汉唐以来作者,皆搜剔篡录,以为生古人后读书始得如是。三十四中副榜。越三年中式举人。辛未会试不第,馆京师。于是连平颜公伯寿,……皆推重之,名藉都下。先生容质朴伟,其学巨储而约举,喜深湛之思。其为人抉经源道,汇于古人之法,其沛乎独得,则又置身今人之上,而不苟随,故平无所透。癸未再报罢,遂浩然归,著书自娱。……其教人以敦行为本,稽古为先,言动必遵绳墨,时出所著诱后进,学者以列弟子籍为荣。……”

又苏州黄云鹄为他作的碣铭上也说是:

“……自十三经诸子史,国语,离骚,及形家言,皆有篡录。一书辄四五易稿。合所为诗,赋,杂文,为卷凡二百一十有四。晚得目疾,尤矻矻不止。其讲学务以身教,时出所自著诱掖后进所成就多笃学通经士。……”

这些话固然不无夸大之辞,但那时为人传的夸诞,必不如现在之甚。大抵吴懋清确是个笃行力学的汉学派的士人。在那时也正是讲学风气下的人。其人品学行,不能不使我们相当的佩服其精神。据其子孙宣崇说:

“……府君于毛诗四易稿,其泛释大意者曰‘测’,凡九养。专折一义者曰‘解’,凡五卷。罗列诸家辩核得失者曰‘订’,凡七卷。及后乃举前三种;删除冗说,精摘古义,汇为是编,曰复古录时隼盖七十矣……”

以七十老翁,尚这等热心著述不能不令人景仰。但我们却又不能因为景仰其人的精神,便迷信其著作。所以我阅过此书之后,既佩服他的用力,又惜其用力的方向的错误。

《毛诗复古录》共十二卷。在第一卷上面,例言很长。大意是他自己的见解,以毛诗为本,而以“言其不合雅训,不可不改正者,”加以改正。有些地方,却又独抒己见,对毛诗加以驳正。——但此等处较少——而又以毛诗解说男女之诗为不合,如其例言中云:

“毛序于变风,言及男女之际,多斥为淫奔。朱子集传,更加甚焉。今专据冠,昏礼释之,已去其十八九。又据左传之歌风见志;与离骚借男女之相求,比君臣之遇合,然后知郑声淫,郑诗不尽淫。……”

这是吴懋清说诗的最大要义。大抵他作这部书,确乎是在《左传》及礼书上用过工夫。他的全书的重要关键,就是一个“礼”字。如例言中谓:

“…毛序南陔以下六篇,皆为有声无辞,楚茨以下十篇,以为刺幽王伤今思古。以悉考之:即豳雅及笙诗,豳雅用南乐吹之,笙诗用笙管吹之,故编列一处。证之仪礼周礼篇章,及《左传》,悉有确据,可以订毛公之误。”

取此一条,与以下所引的一条,可以见出他对于以“礼”证时,为最富有趣味。其次则以变证诗,如其书中云:

“诗本乐章,然据周礼大司乐,推得……此一定之法。升歌三终,与笙人三终,分作间歌三终。与间吹三终造作,像春秋之散舒于外。合乐三终。堂上堂下并作,像秋冬之收敛于内。所谓旋相为宫方指此。雎鲁诗红尚传其髣髴。关元遗声谱庶几近之。因知鹿鸣之三;南陔之三;鱼鹿之三;由庚之三;关雎之三;鹊巢之三;以及文王之三;采蘋之三;出东之三;莫不皆然。是编诗之次节,本如此,因知毛公以什编诗,其例非古也。”

此等议论,不免牵强。诗经上的诗,不必皆可合于乐歌,况且仅笙歌三终,笙歌三终古音律相合,殊不足见鹿鸣南陔诸诗亦必如此。诚然诗可入乐,在古时是这样的。考墨子上说:“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史记》上也说:“诗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而大戴礼曰:“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云云,但我想孔子删诗,不独是要订采那些已经在庙堂之上定为东章的诗歌,其私家纪载,民间流行的民歌,Folk song 也必同时采入。那末,则以诗的本质言,无不可歌,因为都是发自心声,为言志志永当的,但独不是皆已列入乐章,谱成宫谱的。而吴之以来解诗,言凡诗必合于一定的乐谱,则殊为武断。

再则据例言后,他的长孙吴贡崇则注言谓:“……国风语及男女之际,则据冠礼,昏礼,及离骚托喻之说以通之。笙诗则办其未亡,豳雅,豳颂,则明其尚存。诗为乐章,则以仪礼周礼为据。歌用大吕,吹用六律,阳顺阴逆,隔八相生,则依京房排爻神法定之。……盖知人论世,则就三礼及左氏内外传以意推测,明著诸篇。……”由此益可证明他的解释,全以“礼”为根据,而辅以乐为解音的工具。自来研究旧籍的,是当会合群书,互相参证,但有时强为考证,反多妄为附会处此等例证,在毛诗复古录中最多。(说见后段)

不过吴氏的一重要可注意处,即其对于音韵的考正是。本来春秋时间作品,在现在看去,不但是文法及用字上,以后代的文法相绳,诸不相合;即字音也辗转舛误。况韵文比散文的音韵,尤难考定。《诗经》除掉几篇的清庙明堂之作以外,几乎全是平民的文学,向方言的借用,语尾的字音,必非后人所能领会。据言语学上的考证,言语不同,不独是因于地方天然的分定而声音不同;而以民族的迁徙,与时代相隔的遥远,其发音与惯语,当然有异。如英国在 Aoglo—Saxon时代的诗,其去英国近代也不过几百年的工夫,然而那时英诗及诗人,如Baowaif,Widsith,Chanoer,他们诗中用的音韵,与现在已大不相同。况且如中国自来方言的庞杂,与字义的多歧,于是《诗经》内的音韵的问题,便成了极难解答的。据吴懋清的自序说,他的音韵的参证以顾炎武为主。参江氏戴氏段氏各说,以古读及双声通之。然他于此点以得力于尔雅者为多。如载驰篇:“许人尤之,众穉且终。”吴氏注谓:“众终二字古通”,寻其意证,参以说文的音释,则颇有新解。又如羊裘篇内:“羔裘豹祛,自我人居居。”吴注解居音据,与倨通,是解释此句,谓自我人倨倨非不相亲之意。又如楚茨章第二节内“跻跻跄跄,絜尔牛羊。……祝祭于祊,祀事孔明。”吴自注,谓明,关章芒。本来此明字,是叶谟郎反,但类如此等细处,吴氏参考韵书,加以订正,可见其用力之细。此皆他的不可泯没处。

大概用总括的批评说起来:吴氏的注解,对于音韵及地理上的考证,尚有十之六七的可凭信。而其最大的误点,即在意理上的误解。(说见下)吴氏是中了“信而好古”的一句话的毒,他这部书虽是以毛本为根据,但他还以为毛诗原本,复古的不信,所以更证之《左传》,证之礼,乐,以明三百篇的范经,全是按定鉤绳,由礼,乐中作出的。即此一大误点,已经将全书的价值失掉。虽是用力甚动,其结果不过落得一个树新领奇,曲文强解的八个字。然而这等误点的根源,完全归罪于吴氏也,未免太冤枉了。因为孔丘有一句“诗三百篇思无邪。”其后礼致曰严,关于个人抒情的作品,皆力加粉饰。所以经过若干人的强解,遂将一部代表一个大时代的文学书,处处看作教训,与征求典章,考核礼乐的蓝本。据吴懋清的自序上,明明说“懋清晚年,酷爱毛诗,……及闻小序可去,大序不可去,岂汉唐诸儒,绝无发见,仍株守前说乎?若国风之斥为淫奔,圣人何苦存此,以示后人?近得(原稿不清——编者注)阮文达所刻皇清经解闻见渐夷”……这明明是叙述他自己治毛诗的得力处,由于见过皇清经解。在当时皇清经解这部大书,自是不容易得到的。且以流传的鲜少,其中搜集的书本,有许多为陋乡穷儒布所难得的。我们看在皇清经解中,毛诗正义序上说:

“夫诗者论功颂德之歌,止僻防邪之调,虽无为而自发,乃有益于生灵。……”这可知吴氏处处以“礼”释诗,应有所本,虽不必是纯在歌功颂德上注意,而止僻防邪的苦心,吴氏却始终未敢忘却。所以难以以前郑笺,孔疏的力量,斥国风诸诗为淫奔,而吴氏尚以为非古;尚以为圣人不能有此淫诗,必据各种“礼”去解释,于是明明是一首讽刺诗,Satiritze Poem而吴氏则讲为“魏之世家巨室。皆行男冠女婚礼,以节俭为尚,令贫者亦易于举行,恐有以俭为耻者,作是诗以箴之”。(见本书解葛屦篇)明明是夫妇夜谈不忘国政的诗,而他偏说“齐之命卿,有金石之乐者,撰为归戒,其夫为晨戒之乐章”。(见本书解鸡鸣章)如此说诗,一看便知是先有了题目而后强附诗义,本就自己的主见。由此这处,具见此书的注意之点,又可见吴氏的止僻防邪的苦心,但为一“礼”字所误,遂致如此。所以著书非难,而思想蔽于所囿,则勤苦无功,不能不令人叹惋了!

还有一层,足征吴氏熟于旧礼。他的凭生著作,共百一十有四卷,连诗,赋杂文在内。而仪礼测占了八卷;大戴礼记测占去了十三卷;朱文公仪礼通解弗一卷,外此即诗经解五卷;诗经测九卷;毛诗订本七卷;毛诗复古录六卷。这几种合算起来,已经知其著作三分之一还多了。其实再据其长孙的注言,(见上)则诗经解诗经测,及毛诗订本,等到后来将此三种,删除冗说,精摘古义,已是汇成这部复古录了。可见吴氏平生的工力,全用在诗,礼的上面。再加以拘守古人之言,不加思索,遂致处处以“礼”释诗,力求古之是复,遂铸成此大错了。

以上所说,是其书中最大的谬误。其他小节的舛解,不能一一指数。但可举出几个最明显的例证来。如关雎一篇,虽说是解经者意见不一,但大致尚以周文王求偶之诗者为多。无非各人有各人的见地,如毛诗原文谓为:

“关雎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风天下而正夫妇也。

是以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

马瑞辰亦谓:“……正谓诗所称淑女为后,非谓后妃求贤也。”

戴东原则论:“……周家历世有贤妃之助,故周南首关雎,召南首鹊巢,所以正内德,慎婚姻之际。……”

总之此诗据我们现在的眼光参以古事的考证看去,则此诗明明为文王求妃之作,必可无疑。而昔也以迂拘之说,转相牵说,至可发笑。如崔铣云“太姒未至,文王不应先畜妾媵,谁与探其寤寐间事而形容之?”又有人谓:“意必文王续娶于莘,而得大姒有不妒之德,故周世歌颂之。”此等解说,愈趋愈歧。此诗之为文王自己所作;或为文王宫人所作;或为后来的民间所歌诵者,我以为已难断定。而他们过于信古,以为周文王也如同后来讲究理学的老先生,如见女子勃然变色的程明道,如目中有妓,心中无妓的陈卧子,又以为周时也如后代的礼法一样,遂至说太姒未至,文王不应先畜妾媵等话。其眼光短浅,令人可嗤。又谓:“而得太姒不妒之德,”其实大姒妒否,与此诗何曾有一丝毫的关系。即为文王所作,或宫人所作,亦无非叙明文王当初求婚的热切,与结婚后的友爱。何至穿凿到好多不相干的事上去呢。我们须知论及三千年以上的社会,及其礼法,阶级,制度等,万不可理想到怎样的威严,怎样的有一定的准绳,如从前一般鄙陋儒者,每天所理想的文武成康之世的了不得。其实我想那时,还是由图腾时代留下的部落的遗制。所谓王,与诸侯,还不过是变相的酋长,何至如后人所揣想的那时,便如天堂乐园的不可及。然照历史上的考察说,中国那时的文化,已经在初期大发展的时代,而周家当时,确为一个最有教育的族部。所以其在当时的势力,可以左右殷室。文王固不必是天生之圣,然其智识与品性,总可以代表姬姓族部的教育。所以孔丘也曾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话。文王求婚这段公案,在那时的阶级制度,必不如后来的严厉,所以文王见了淑女,即可求婚。至其中辗转反侧,寤寐思服的话,是见出恋爱的心切。是文王自己作的也罢;宫人作的也罢,这等景况,也是必然有的。所以从种种方面,可断定关雎为周文王的结婚及求婚诗。而吴氏的毛诗复古录上,却独出奇说是:

“文王之后妃姒……其初归也,即求宗女知礼者,助荐边豆。宫中见其贤,歌以美之,用为荐铏之乐。”

此说即误于毛诗上“后妃之德也”一句,以后转解为后,因后而连及文王的后妃姒氏。其牵强附会,至为无理。果使毛诗以此诗为称美后妃之德,何不直写美太姒之德?而如此转折,说到前妃后妃呢?当时诸侯多妻,已成惯例,即太姒能求宗女之知礼者,亦何足怪。况说宫中因此见太姒之贤,歌以美之,则称其求宗女的美德,也足够了,何必用“求之不得,寤寐思服”,这样恋爱的热切之语?他又用尔雅的训诂,将君子好逑,引作仇解。以“尔雅仇训匹,训偶,淑女为后妃之匹,犹武夫为公侯之偶,则不得以夫妻之说解之。”又将君子,解为:“宫中称太姒为女君子,谓女不有君子之行。”这些话,极易不攻自破。在那时虽说名称不以男女而异如男子也可称美人,佳人,则君子以称女,固无不可。但宫中称太姒为女君子。却真是臆想之说,毫无根据。吴氏于此不过竭力为文王开说,意谓文王不应有此自己求婚之举,上面既如此说解,下面两节,遂至有:“琴瑟友之,歌用琴瑟,喜宗女摄以威仪,以琴友顺之。……钟鼓乐之,用钟鼓,喜宗女助已,以钟鼓爱乐之。”他将全诗的无论哪一句,全牵引到太姒所求的宗女身上,将文王求婚的话,力为开脱,这等无根的武断话,至足令人惊怪!此误点之来源,也自有根据,是误于孔疏。考孔颖达疏关雎石妃之德也一句,谓为“曲礼曰:‘天子之妃曰后,’注曰后之言后也。执理内事,在夫之后也。释诂云:‘妃,匹也,’言妃匹于夫也。天子之妻,唯称后耳。妃则上下通名,故以妃配后而言之。德者得也,自得于身,人行之总名。此为之后妃性行和谐,贞专化下,寤寐求贤,供奉职事,是后妃之德也。……”孔疏最不足取信于人,而吴氏因后之言后也一句,乃更衍为他自己的强解。即孔氏之言妃,为上下通名,我就很奇在春秋时著作的书内,极难找到妃字。且孔疏多模糊影响的引证,而吴氏有一“礼”字在胸,力避男女的爱情,不使之入于风雅颂内。所以才有女君子以琴瑟钟鼓,化悦宗女的话。此与刘向解此诗为周康王夫人晏而出朝,关雎起兴,思得淑女,以配君子,同一是力求新奇,反致大悖原义的谬见,不过在关雎全诗内“君子好逑”句,此逑字应作何解,也是个小小的问题。就是逑字应该作名物字解?或动字解?只此一点分别。我想逑字,确为一名物字。尔雅训匹,原为不误。“窕窈淑女,君子好逑,”原为两个对待的句子,意以为佳美女子,正可为君子的良匹,后人又何必多生歧义呢。

诗经内比兴的意思,自然很多。即如此篇中所谓“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未尝不是以“左右”,比喻“匹配”之意,观于三句下文,多接窕窈淑女等句可知。而吴氏则以流字作相导采用解,以芼字作择其菜以作铏羹解。这也是原本孔疏说:“正义曰:释言云芼。搴也,孙炎曰:‘皆择菜也。’……芼训为拔,而此云芼之故,知拔菜而择之也。”即如此义,以芼为择,焉知不是藉芼字来兴起选择配偶之意?而吴氏因循古训,又力求返古,遂致愈讲愈不通了。尤有大误的地方,而雅既以芼为搴,搴即拔取的意思,当然是动词。而吴氏又以芼,为芼羹之(原稿不清——编者注),则动词反成名词,与上文采之,流之,都不相符合。虽说古人作诗,不能如后来那样讲究修词,但也万万不至在此处用上三个名词。因为无论如何,那是不能讲的,不能说的话。

据墨子说:“传曰:‘诗人感而有思;思而积;积而满;满而作言;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咏歌之。’”愚按以此意用三百篇的与离骚及汉魏人作目见。这几句话确有见地,于此又可证出吴氏解北风一篇的妄谬处。自来解此诗的,或谓为“言此风雨雪,以比国家厄乱将至,而气象愁惨。”或谓为:“塞凉之风,病害万物,此喻君政教酷暴,使民散乱。”这些解释,已经是支离其说;而吴氏则谓为“术宣荒废不振,居邶者摄赤狄之强,皆相携以去,作为此歌。”云云。在卫时那个国势,固有如此现象,然亦未必尽然。而诗中“莫赤匪狐,莫黑非鸟”二句,自来解者皆迷离说二者皆不祥之物,所见皆此,则国家将有危乱。这等话有据与否,实一问题。据传说即为不祥之鸟,如战国时文种告范蠡的话:“越王为长颈而鸟喙……”云云,也以形状比鸟为不佳。但古来书传,指狐为不祥的,实少其例。吴解本此,未免言之无物。至他解“其虚其邪”一句,则更见附会。本来此二字,为叠韵,即舒徐的意思。尔雅也说“其虚其仪,威仪容止”。吴谓为虚文缓步,也是拘于前人之解,似是而非。总之此诗,至今传为疑案。他们所谓刺上六暴乱,及避北狄远徙的话,虽是卫国的内政外乱,有如此的情况,然必证实此诗即为指此二者,也没有什么确切的根据,我总疑惑是一种恋歌,而吴氏的解释,敢断为妄。

尤为可笑的,是他解静女一篇。据他的总解上说:

“凡君臣之交泰,朋友之丽泽,当作合之初,皆有所借以输其意,而为之缘。因托诸男女,而作是歌。”

不知为何君臣之交泰,朋友之丽泽,必托诸男女而作此歌?郑笺上说:“女德贞静,然后可畜美色,然后可安,又能服从待待礼而动,自防如城隅,故可爱也。”这些话,不但文理有难通处;即其主张也是完全的女性压抑论。而吴氏的注解则更可笑。他说:“毛谓城隅,以言高不可逾。据考工记天子城隅高九雉;公七雉;侯伯五雉,上有罘罳之。”无端引证考工记,以证实城墙,其高难喻。难道这也是以比君臣朋友的交泰,与丽泽吗?这篇之为男女恋歌由男子作者明甚。曲为之解,以致本来是男女的真情作品,却被吴氏轻轻改为“托诸男女”。难道一部《诗经》里,就是止许有君臣朋友,而不许有男女的交感吗?同一用意。又可于氓篇上他的评语见出。

“女有自卫,而失其人,卒为所弃,因作歌以输其愤。可为急于求仕者之戒。故录之。”

“而失其人,卒为所弃,”也就罢了,为什么要添上“可为急于求仕者之戒,故录之?”足以反证;若非有可为急于求仕者之戒,就不在被录之列了。那末;诗经不全是教训的韵文吗?在吴氏以前,即力遵郑孔笺疏的范围内的说诗者,其理由无论如何不充,注解无论如何勉强,当少有作此等支离大胆的释义。而吴氏以礼释诗,遂至不顾事实,厚诬当时作者如此。又如吴氏解匏有苦叶,谓为:“惟礼可以止乱,可以防淫,涉乱世之末流,岂宜妄出。因作是歌以警世,或即上德行之贤所作。”此则更不知所云;也可说简直此解与此诗无一毫关系。毛诗本义谓为“刺卫宣公也,公与夫人,并为淫乱。”这种说法。其正确与否不论,然而还是就题牵义。而吴氏所谓:“涉乱世之末流,岂宜妄出,”所谓:“或即上德行之贤所作”,乃离题太远,不成话说。此诗据现在看去,亦为民间恋歌中带有讽诫性知。如云:“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如:“人涉卬否,卬须我友”等句,皆可看得出。吴氏解“雉鸣求其牡,”是“雌雉鸣有求合其牡者。雉性最喜杂,与蛇交则生蛟,谓斥宣姜淫行近之。”在春秋时,曾见说过蛟否,以我读书之少,实不敢妄断定。况且诗中引雉作求偶的解者不一其处。如“雄雉于飞”,则也可说此“雉”为淫吗。

又如女曰鸡鸣章,吴氏谓:“妇主酒食,能戏其夫,以学艺亲贤,而作是歌,可谓贤矣。”据毛诗则谓为:“女曰鸡鸣,刺不德也。陈古义以刺今,不悦德以好色也。”毛诗的无根,自不必言,而吴迷信古说,女子是无非无仪,惟酒食是议的,便以此诗为妇女劝其夫学艺亲贤。然通篇惟有女曰,……士曰……两句,其余皆不能见出全是女子一面的口语,即假定为女子所说,“与子宜之,与子偕老,”这不过是夫妇间的互相爱重的话,由“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两句上,确能表现出一个很和乐安闲的小家庭的生活来。何至如吴注“琴瑟在御二句,谓拼扫清洁,令弦歌学道!”这不但是曲解;而且太煞风景了。明明以琴瑟比男女,诗经第一篇关雎上,已经说过。吴氏又解为学道,无论古人断断不皆是吃两庑冷猪肉的好德如好色的圣贤,而用“学道”二字,不也太负却那时诗人的心吗?郑笺上说女曰鸡鸣,士曰昧旦,二句,“此夫妇相警戒以夙兴,言不留色也。”同一头巾气过重了。其实这篇诗,正足见出夫妇之爱的家庭间的谈话。因为那时的士人,大夫,都最会射而佩玉所以有“将翱将翔,弋鸟与雁,”及“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等句。

这等误解,尚为轻者,尤令人发笑的,是吴氏解青青子衿篇。他说这是“卿大夫之子弟,随世子入小学,在公宫之左,师氏教之,谓之门子。当时有废学者,因作是歌以警之。”“门子”,不知古时有这个名词否?我也不敢妄断。即如吴氏的注解,而“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等句,将如何讲法?吴引尔雅悠,训思,但不知第二个“悠”字怎说?两个思字作叠字讲,恐怕不能讲得过去。他又说:“纵我不往教,子宁不嗣其音,言当嗣其学诗学礼之家,为将来世袭计。”原文为“纵我不往,”如何平空多添上一“教”字在下面?而“子宁不嗣音,”解为将来世袭,即当嗣其学诗学礼之家,其荒谬一至如此,难道当时那些青青子衿?即如其言,有了门子的资格,学礼学诗,仅仅为将来世袭之计吗?马瑞辰解此二句,曾有:“按往来,即礼闻来学,不闻往教”,回一迂解。况下边明明有“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的话我恐怕那些师氏们,不见得如此热心待那些挑达的青年子弟。“城阙”二字,本来即城缺处,为诸侯筑城阙其南面之意。吴氏却用了好多的字,解此二字,他说:

“在城阙兮,城门内为库门;库门内为雉门;雉门一名南门,凡城隅上必有罘罳,雉门左右有两观双阙。小学在公宫之左,即库门左。犹天子以皇门左为小学,世子在焉。皇门右师氏居之,教王子及国子。谓小学在城关交界间。”

难得他竟考查得如此详悉。结果无非证明青青子衿,确是当时的学校子弟。吴氏这部书中,如此曲证的地方非常的多。如枤杜一篇,明明是征人由戌役中归来,久苦于战伐,今得安享家室的快乐而作的。吴氏偏解为新讲,以为是:“凡卿大夫子弟,选入士庶子班者,挑其嫡子为舆司马;诸子为行司马。其父兄皆见在王朝,所以有忧我父母之言,作此以劳其佐领等。”不过因为此诗中有“忧我父母”一句,即引经据典,说了好多不相干的话。如青青子衿的解释,同一穿凿附会。青青子衿,可以断定是篇爱而不见的恋歌。如“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等话,明白显然为男女相悦相思的话,都被吴先生解错了。即如毛诗小序指此篇为“刺学校废也”,虽说也于辞意两俱相妨,但还强为之解;若吴氏的解释,则愈去愈远了。其实毛诗的郑笺中释“子宁不嗣音”一句,的“嗣”字,说:“韩诗作诒,诒寄也。曾不传声问我,以恩责其忘己。”然即作“寄”字解,为甚么不能用之于两性之间?如静女篇中:“贻我彤管”,此贻字与此篇中的嗣字,正可互相证明。“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孔疏引的正义话说:“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论语文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学记文由其须友,以如此故思之甚。”这些话哪句不是生吞活剥的解释。而吴氏愈求返古,则去古愈远,恐怕也是先受了他以前那些迂拘的治诗家影响呢。

同例当有葛屦诗。吴氏释此为“魏之世家巨室,皆循男冠女婚礼,以节俭为尚,令贪者亦易于举行,恐有以俭为耻者,作是诗以箴之。”由此段释文,可见出吴氏处处以“礼”解诗的方法,而其谬处,即随其方法而发见。按魏风尚俭,自是不诬的议论。如左传上季扎说:“美哉飒飒乎,大而婉,俭而易行”是赞美魏风的话。但此必非专指昏礼而言,谁也可看得出。吴氏引用冠昏礼;夏用葛屦,冬作皮屦,以为与事实相合,已未必真;而他又谓“掺掺女手”二名,谓自作行嫁之服,尤属无根之言。又谓:“嫁者称好人,犹娶者称作良人”,更属勉强。最古时称良人,已不必专指男子,而嫁女称好人,却未曾见说过。吴氏的解,多属此类,尤以注解诗经中国风的部分的诗为多。他以“礼”说诗,便强诗就“礼”。因之将那些抒情,发愤,活泼的韵文,都牵扯到与“礼”有关。而此诗如照他的注解,反不如集注上的“魏地狭隘,其俗俭啬而褊急,故以葛屦履霜起兴,而刺其使女缝裳,又使治其要襋,而遂服之也”,为就事论事的妥当。后来还有人以此诗指为讽魏王的,亦属牵就。此诗的正解,大都不外缝衣女子,或是当时诗人的作品。所谓女手缝裳,只为好人之服罢了。而一结已可见出肉食者的无用来。贫女不过辛苦劳力,为他人作衣的感慨,已可发露无余。据我看解此诗者,还以姜氏广义所说,为比较的妥当。

“风人从无说出所以刺之之故者,而此诗明言之以俭本美德,原无可刺;俭而太过,至于褊急,则不能无讥矣。诗人之意,正使后世骄侈惰慢者,不得以是诗为口实也。”

但这段话,虽有其见地,而我以为此诗,诗人所以从无说出刺之之故的,正是此诗的艺术高巧处。虽不能说她是有近代写实文学的风格,但诗中所用的“可以缝裳”,“惟是褊心,是以为棘”等话,真是富有讽刺性的文学作品。“好人”二字,在此诗中最易误解。胡承珙说:“案古亦有美人佳人为男子之称者,然美与佳本有大训,此好人只当作容好解。”而方言云“自关西秦,晋之间,凡美色或谓之好”。是也。北方常谓人面貌美丽,为“长得好,”是句极通行的句俗话,也可为胡说的证明。历来解此诗者,比较还是胡说为较可凭信。而吴氏乃说到昏礼上去,所谓终是走不出圈子的话,终是为他自己的主见所蒙蔽了。

以上略举几条,已可证明吴说的支离牵强。而何以此等错点,在国风中独多,而大小雅及颂中还少些呢?因为大小雅,多叙鬼神,祭享,及特聘往来,与一国中人追念先烈,及兵役诸事的为多。而周颂,鲁颂,则祭神,谈政的为多,所以吴氏不但解此等诗错点较少,且他根据古书,还时有发明之处。而诸风内,小诗多;抒情的诗尤多,劳人思归,感怀,借物兴比的篇什,自然多得很。而吴氏仍然纯以说礼读教的目光去批评,解释,那便不会有许多恰当的地方。毛诗原序多不可信,而郑笺误于前,孔疏误于后吴氏更力求复古,佐以礼乐的证据,其结果,解风诗乃至大失败的一步。我当想从前的经生研究尚书礼记等书,还可多可观之处,至于《左传》等书,已经非他们卑狭的思想所易了然贯彻。诗经是部专门文学的书易经是部古代哲学的书,他们虽然考据引证,终是少有搔着痒处的吴氏努力治诗若干年甚在七十岁上,才写定,尚有此等大错的地方,也足以证明我的话了。总之:吴氏解诗虽时时独创新解,——新解误否且不论——而其根本的思想,仍不脱前人的范围;不但不脱前人的范围,反而更陷入于古的深渊去,比别人为深些。他必是位极讲“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老先生,所以将风中那好多的恋歌,都很费苦心的去给它们另装换上了一付道德礼教的面具。除上叙几条之外,如鸡既鸣矣,如桑中,如遵大路,如隰有苌楚等篇,他一方面既依违于郑笺、孔疏的解说的界限;一面又时时由礼仪及事实上,自出其见地。但同一的结果,都是将些小诗歌,变为教训论了。

以上所说,也还多略而不详之处,然已经可见此书的内容与价值,我相信无论是古人,是今人,凡是他真能潜心有恒地去研究一桩事,去著作一部书,即错点甚多,总不能没有一部分可取之处。吴氏固然是囿于偏见,但他的音韵的考证与地理上的位置,却不能不说是无一点是处。如其证明豳风乃周公居东在豳邱时所作的诗,而非公刘的豳。魏乃入晋以后的魏,桧乃入郑后的桧。这些发明,颇有其充足的理由。再则在大雅及周颂内,所说明祭仪的礼节,及乐奏的次序,虽也有博采前人的话,而大体引证,得还惬人意。如此等地方,究竟是不可泯没的。所以他最好是专作考证与训诂的工夫,则对诗经的贡献,还好些,而他的失败之处,只是被一个“礼”字欺惑,且拘束住了。他有时不信毛诗的序言,但他的注释,却大部分是从毛序中推演出来的。毛序在今日看来,已经不能定说是大毛公或小毛公所作,其为汉人的伪作,恐怕是不可掩却的事实。所以序言最多不合情理,而过于武断的话。数千年后,又遇见好古的吴懋清,且过于信古了;以“礼”而求诗的复古,依违毛序,更加曲文牵就,遂将国风中大部分的好诗,错为注解。吴氏的用力可嘉,然不能不说他是被毛序的大部分遗误了他自己。

一部中国最古而且最好的文学书,可惜自古屈服在太过于讲礼教的先生们的笔下,遂致使得后来读诗人,逃不出他们注释的范围。他们注解的稍好的,就是详述禽兽草木之名,与考订当时的风俗,礼仪等等。很少有人当它作一种纯文学去研究。在情感与艺术方面,加以评论,所以愈到后来,不过将这部古文学书,看作一部古代——春秋——时的风俗史,及礼乐的根据书罢了。文学的价值如何,没有几个人能见的到说的出。而最大最普通的误解,即以此书是种教训的韵文集。处处不能忘了温柔敦厚,处处不能失却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与思无邪的标准,皆以古之人为理学派的圣人贤人,所以评注《诗经》的,都是先存了一个理想的事实与人格的模型,然后从诗中去强添扯上,以合于自己被束缚下的理性的观念中的事实与人格的模型。而吴懋清氏即是他们中的一个代表者。

我们现在虽在旧籍中发现与搜求出它的真面目来,固然不可居心立异强古人的理想见地,以强合于今日;但好好的书籍,为注释家的主观所蒙蔽过的,我们却不可不将这等假的面具为之卸下。但若施以消极的批评,尚不如掘发出旧日著书者的思想工作上根本中毒之处。如吴懋清的毛诗复古录,的确是中了“礼”字的毒,以为圣人删诗,不当存非礼之作。因此他以为不但桑中等诗,是有深重的教训意味,并且将鸡鸣等诗,亦曲解为与齐家治国的“礼”攸关。这可以见出他的思想的根本所在;而他作这部书是为的甚么了。

我对于这部书,本还发现出许多不合之处,但以时间关系,不暇详说。如上所叙,已可使未见此书的,得到一种概括的观念了。

一九二三年二月上海《时事新报·文学旬刊》第六十三~六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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